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政协十五届番禺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符敏妍、于金喜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治与管理番禺区内电动自行车的建议》(第5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科工商信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并与符敏妍委员在7月21日进行了沟通联系。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巧设”诚信驾驶公信平台。利用公信平台向公众公示违法违规的个人和车辆档案信息,对部分驾驶者能有效起到约束和威慑作用,将违法行为防患于未然。目前,区科工商信局正会同我局认真研究公示平台、方式、内容等具体事项,适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情况,并提请开展平台建设事宜。
二、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目前,我局正在大力推动电动自行车RFID(即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工作,强化电子警察执法工作,依托科技赋能,精准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现已在4个点位共安装6套电动自行车抓拍设备,起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三、关于宣传教育工作。我局联合区融媒体中心,通过“平安禺你同行”系列栏目,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2024年前三季度,共开展“七进”宣传活动1241次,受教育人数超32万人次;开展“微信”群宣传2241次,受教育覆盖人数36万人;开展“两员两站”宣传劝导649次,发放宣传资料4.61万份。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