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元幸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番禺区人行道路维护的建议》(第64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2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人行道的巡查和维护的建议
为扎实做好道路维护管理,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我局多措并举,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一是印发《番禺区城市道路管养权责分工工作方案》《番禺区农村公路(县、乡、村道)管养权责分工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道路管理主体,理清养护职责,定期开展道路养护质量考核工作,强化督导,切实把控养护质量。二是加强巡查,严格按规定巡查频率要求对各级道路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及时修复道路破损、坑洞、下沉、裂缝等病害,排除隐患,保障人行道平整顺畅。三是针对机动车违停严重的人行道,加强止车石的养护维修,积极会同镇(街)、交警等部门现场研究增设U型阻车杆的可行性,通过科学有效的物理手段防止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停,确保人行道充分发挥应有功能。
二、关于加强对人行道管理的建议
针对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乱摆摊点等行为,区城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整治工作。一是加强日常巡检督导,对人行道上流动商贩乱摆卖、物品乱堆放、乱设置广告招牌、共享单车乱停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及人车通行的违法行为强化巡检督导,及时发现并梳理问题,及时交办属地镇(街)落实整改。今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向各镇(街)发出市容类交办函24份。二是发挥牵头组织部署的作用,每月组织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以主次干道以及重点商圈、地铁出入口、市场、学校等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营造高压整治态势,用好用足依法扣押物品工具、行政处罚等手段,及时予以惩处,坚决打击人行道上流动商贩乱摆卖、物品乱堆放、乱设置广告招牌、共享单车乱停放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市容秩序管控水平。今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组织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执法行动8次。
三、关于加强人行道树木管养的建议
受前期区域规划影响,我区较多街巷行道种植了根系较为发达的榕树,存在树木根部外露或周边地砖翘起的情况。为保障市民通行顺畅安全,我局多次会同绿化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研究,实施“一点一策”整治工作,具体由绿化管理部门处理树根,再由我局进行人行道调平,从而恢复平顺路面。同时,为专业解决树根突出问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积极组织园林绿化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广州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树木修剪技术指引》《广州市番禺区行道树成活、成景、成荫技术指引》等相关技术指引,邀请专家到现场研判处置树根突出问题,综合分析树根凸出路面的情况,对有条件的进行了树根清理和树木支撑加固,但针对比较狭窄的街巷目前暂无有效技术手段处置。
四、关于改善人行道材质的建议
根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城市道路——人行道铺砌》(15MR203)第3.2条关于人行道面层设计的规定,砌块路面根据材料类型可分为混凝土预制砌块路面和天然石材路面,且有对应的抗压强度与防滑指标要求。经核查,我区人行道多为透水砖或花岗岩材质,符合强度及防滑性能的相关规定。针对日常使用导致破损和磨耗等问题,我局将加强巡查修复工作,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同时,我局将持续关注新型材料开发使用情况,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应用研究,提高市民出行的安全性与舒适性。
五、下一步工作
为持续做好我区人行道路管理工作,加强养护质量,我区职能部门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切实做好人行道维护工作。一是我局将强化巡查,及时处置,加强与各道路养护单位的沟通协作,针对隐患病害“对症下药”,不断完善人行道止车设施,提高道路管养质效。二是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强化督导,指导督促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深化常态化执法监管,严查严控占用人行道乱摆卖、乱堆放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人车通行的违法行为。三是针对树根突出问题,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加强与专业科研机构沟通论证,在确保树木及周边群众安全情况下合理解决,切实保障人行道的平顺畅通。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