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水务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国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的“水损”难题的建议》(第83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番禺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进行座谈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供水政策法规,结合我区供水管理工作实际,推进落实多项供水改造措施,切实解决老旧小区“水损”问题。
(一)落实政策内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
一是开展“双无”小区改造。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供水服务到终端工作方案和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19〕36号)要求,对区内2000年前(含2000年)建设的既无物业管理、又无加压设施的用户户外供水设施约27122户,按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利用5年时间(2019-2023年)完成改造。截至2023年6月底,我局已提前完成改造任务。改造完成后,受益群众均对改造工程表示认可。
二是推进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经区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番禺区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作方案》(番水〔2023〕385号)。结合区财政承担能力,我局正全力推动2000年前建设的2.5万户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计划于2025年底完成。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将由属地供水企业对小区共用用水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实现供水服务到终端。
(二)推进政策外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
一是对已由属地供水企业维护管理的老旧居民小区公共供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近年来,属地供水企业按先急后缓的原则,相继完成东环街江南新村、市桥街西环大街、桥南街绿庭雅园等老旧小区的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工作,有效解决管网漏水、水压不稳等问题,惠及4000多户居民。
二是配合城市更新微改造推进供水设施改造。自2021年起,相继完成市桥街康乐园、钟村街怡乐园小区、市桥街沙园社区、大石街怡居新村一期、市桥街北丽园等住宅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大大增强小区供水可靠性,惠及6000多户居民。
二、祈福新邨旧区供水基本情况
经了解,祈福新邨旧区始建于1991年,由小区开发商以住宅小区总表供水的模式向属地供水企业申请报装注册水表,实行总表供水,总表后的户外共用用水设施由开发商自行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二百七十四条和《广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住宅配建的户外共用用水设施属于业主共有,由业主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一直以来,祈福新邨旧区的共用用水设施均由其物业服务单位(广州市番禺祈福物业理有限公司)负责维护管理。
为更好保障祈福新邨旧区供水安全,争取尽快落实户外共用用水设施移交工作,根据《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住宅项目配建户外供水设施移交供水单位管理维护办法的通知》(穗水规字〔2020〕10号,以下简称《管理维护办法》),我局要求属地供水企业对区内所有住宅小区户外供水设施开展查验,经查验合格的直接移交属地供水企业进行维护管理。2021年11月,属地供水企业对祈福新邨旧区配建的户外共用用水设施完成现场查验,查验结果为不符合移交条件,相关整改意见书已于2021年12月提交物业服务单位。根据《管理维护办法》第十二条,验收不通过的小区,由属地居委会组织业主自筹资金或按程序申请物业资金推进改造工作。至今,祈福新邨暂未完成整改,未满足移交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认可,并将从以下方面继续提升供水管理能力:
(一)继续推进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作。针对已纳入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我局将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快改造工作,督促供水企业在改造过程中考虑施工对市民的影响,预判并尽量避免改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要求供水企业多与周边城市的供水企业交流学习,尝试引入新的、性价比高的改造技术,不断增强自身实力。
(二)拓宽改造资金筹措渠道,减轻市民负担。针对祈福新邨等暂未有政策支持的住宅小区,我局将继续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切实推进《管理维护办法》。同时,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以开发商、居民参与分担,合理利用物业维修基金或小区物业公共收益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的机制,减轻居民集资压力,提高改造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区供水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番禺区水务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