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高匡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的建议》(第84号)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教育局、各镇(街)等会办单位研究办理,并在5月16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实施准驾车型管理的建议
目前,省、市关于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实施准驾车型管理方面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您的建议,促进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实施准驾车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尽快落地。
二、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的建议
我分局联合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和各镇(街)通过“平安禺你同行”系列栏目,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今年以来共开展“七进”宣传活动1202次,覆盖人数262911人;开展微信群宣传2302次,覆盖人数354434人;开展“两员两站”宣传劝导797次,发放宣传资料4.75万份。
三、关于加大处罚力度,形成警示教育效果的建议
我分局加强查处电动自行车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容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8.1万宗,其中查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7024宗,违法载人69宗,逆行9445宗,冲红灯18807宗。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