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简业华代表:
您提出的《将机动车科目三考场撤出沙湾街的建议》(第99号)收悉。我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办理,并于5月21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沙湾街机动车科目三考场属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管辖,近年来周边群众多次反映或投诉教练车(或考试车)车速过慢,影响道路通行效率,货车(或挂车)与教练车共同通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认为将机动车科目三考场设置在该路段不利于周边群众尤其是学生的安全出行。
收到群众反映情况后,我分局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后经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的共同建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已于2024年1月1日停止使用沙湾街的机动车科目三考场。目前,市良路(即G325国道)已再不作为机动车科目三考试路段。根据我市现行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有关规定,需预约机动车驾驶员各科目考试的学员,可登录“交管12123”APP,自行选择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并预约考试。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