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规〔2025〕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番府办规〔2022〕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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