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分析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番禺区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分析实施方案
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状况,科学合理制订我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决定开展全区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分析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分析目的
(一)通过对我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的调查、分析和预测,掌握全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状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摸清需求,有序推进保障房的规划及建设工作,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改善一部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
(三)协调解决全区基础设施和市政道路建设中的拆迁安置问题。
二、领导与组织机构
本次调查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住房保障办公室组织并委托番禺城市规划设计院实施,各职能部门以及各镇、街应积极协助和配合本次调查工作。
三、调查依据
(一)文件依据:
1.《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 号)。
2.《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4.《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
5.《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
6.《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创新试点方案》。
7.《广州市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分析实施方案》。
8.《关于我区保障房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
9.番府十五届178次〔2011〕22号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二)相关规划及数据:
1.《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2.《广州市番禺区城乡总体规划(2010-2020)》。
3.《广州市番禺片区控规全覆盖》。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三)标准与规范:
1.《广州市保障房工程建设技术指引》(穗住保〔2011〕49号)。
2.《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
四、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统计覆盖全区,包括沙湾镇、石碁镇、新造镇、南村镇、化龙镇、石楼镇、东涌镇、榄核镇、大岗镇、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小谷围街、大石街、洛浦街、钟村街、石壁街、大龙街。
五、调查对象及工作内容
本次调查分析对象涵盖全区“四位一体”的保障房建设体系,包括农村新增分户、农村危破房改造户、公租房住户(含最低收入安居保障户、低收入安居保障户、中等偏下收入安居保障户、人才公寓住户)以及拆迁安置户。
调查对象示意图
(一)农村新增分户调查统计。
1.工作内容:调查分析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农村新增分户数量及分布情况。
2.开展方式:按照《番禺区村民住宅布点规划》统计2006 -2010年农村村民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需要结婚分户的户数,即本次新增分户的数量。
3.时间安排:60天。
4.协助部门:区国土房管分局、番禺规划分局、各镇、街。
(二)农村危破房改造户调查统计。
1.调查对象:
(1)申报住户需具有本地农业户口。
(2)申报房屋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房屋为全危房或局部加固之后仍不能保障房屋安全的局部危房。
二是房屋为土坯房、寮房。
三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农村住房。
2.工作内容:调查全区农村危破房改造户数量、房屋状况、家庭基本情况、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等。
3.开展方式:采取自行申报和现场考察核实相结合的方式。
(1)自行申报阶段: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住户自行到村委会填写申报表。
(2)现场考察核实阶段:镇、街与村委会联合对申报的危破房进行现场考察核实。
4.时间安排:150天。
5.协助部门:
(1)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协助本次调查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加强本次调查的宣传工作。
(2)区国土房管分局:提供已统计在案的农村危破房改造户的相关数据资料;指导农村危破房的鉴定和核实工作。
(3)各镇、街、村委:协助村民进行危破房申报工作,对村民申报的危破房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对回收数据进行初步整理。
(三)最低收入、低收入安居保障户调查统计。
1.调查对象:
(1)最低收入安居保障户:具有番禺区城镇户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9600元、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低收入安居保障户:具有番禺区城镇户籍,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600—18287元、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工作内容:调查该部分人群的数量、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现住房状况、收入和资产情况、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等。
3.开展方式:采取自行申报和入户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式。
(1)自行申报阶段: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自行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填写申报表。
(2)入户核实阶段:调查员按照统一标准对申报家庭逐户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4.时间安排:150天。
5.协助部门:
(1)区委宣传部、文广局:协助本次调查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加强本次调查的宣传工作。
(2)区民政局:负责提供最新的番禺区行政区划图、各镇、街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的名称及所管辖的户籍家庭数量情况,负责提供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名册等资料。
(3)区国土房管分局:对填报的住房情况等资料进行核实。
(4)区住房保障办:提供已登记在案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数据资料,指导入户调查工作的开展。
(5)各镇、街、居委:协助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申报,协助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对回收数据进行初步整理。
(四)中等偏下收入安居保障户调查统计。
1.调查对象:
(1)“第一类人群”:具有本市市辖10区城镇户籍、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面积15平方米以下,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万元的家庭(或年满30周岁的个人)。
(2)“第二类人群”:非本市户籍但居住在本市且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无自有产权住房、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万元的家庭或个人。
2.工作内容:对上述人群的现住房状况、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及需求类型、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等内容进行调查分析。
3.开展方式:通过到社区居委填写调查表和在网上填写调查表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1)通过电视台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全区人民积极参与本次调查。
(2)方法一(到居委填写调查表):把调查表下发给各镇、街居委,符合条件的对象自行到社区居委填写调查表。
(3)方法二(在网上填写调查表):建设调查网站,在区政府、区国土房管分局、区统计局以及番禺规划分局等职能部门网站设置入口,符合条件的对象登录调查网页填写调查表。
4.时间安排:150天。
5.协助部门:
(1)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协助本次调查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加强本次调查的宣传工作。
(2)区政务办:协助和指导调查网站的组建工作。
(3)各镇、街:安排下属居委会协助调查表的发放和填写。
(五)人才公寓住户需求统计。
1.调查对象:
(1)“第三类人群”:“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新进的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新入职大学生(本科以上学历)。
(2)“第四类人群”:“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引进的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高层次人才。
2.工作内容:对上述人群的现住房状况、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及需求类型、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等内容进行调查分析。重点调查广州大学城教师公寓和广州国际创新城人才公寓的需求情况。
3.开展方式:
(1)全区范围:
一是数据采集阶段: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间向调查组提供上述人群的相关数据,数据采集完成后,由调查组对数据进行分析。
二是需求调查阶段:采取定量抽样调查等方法对调查对象进行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测算其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比例。
(2)广州大学城:由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及各高校组织常驻广州大学城工作的教师及科研人员填写“教师公寓需求调查表”,调查组对回收表格进行分析整理,测算广州大学城教师公寓的需求情况。
(3)广州国际创新城:通过《广州国际创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土地利用规划情况,推算该地区的就业人口数量,并参考国内外相似案例,估算使用公寓的员工比例,从而测算出该地区人才公寓需求数量。
4.时间安排:90天。
5.协助部门: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是根据每年大学毕业生来番禺区工作的情况,提供以下数据:
2005-2010年每年来番禺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在区人事部门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本科以上学历)总数。
2005-2010年每年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来番禺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本科以上)总数。
2011-2015年每年来番禺区工作的大学生(本科以上)新增预测数。
按不同镇街及不同单位性质随机抽取一定量样本作为研究对象,每一个样本的具体项目包括:镇、街、工作单位性质、年龄、性别、户籍、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在番禺家庭人口数、个人收入、连续缴纳社保年数、联系电话。
二是根据每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情况,提供以下数据:
2005-2010年每年引进人才总数。
2011-2015年每年引进人才新增预测数。
协助调查组进行一定量的抽样问卷调查。
(2)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大学城各高校:组织常驻广州大学城工作的教师及科研人员填写“教师公寓需求调查表”。
(六)拆迁安置户。
1.调查对象:“第五类人群”:“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征收过程中,需要进行安置的住户。
2.工作内容:调查拆迁安置户的数量及分布情况。
3.开展方式:
(1)数据采集阶段: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间向调查组提供:一是截至目前尚未解决住房问题的被征收户数、分布区域;二是番禺区“十二五”规划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资料和数据。
(2)需求分析阶段:通过对“十二五”规划的城市基础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用地红线与最新航拍图、国土现状二调地形图等图件的叠加,分析拆迁户的数量以及分布情况。
4.时间安排:90天。
5.协助部门:
(1)番禺规划分局:根据我区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提供我区“十二五”期间将要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2)区基建办:根据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情况,提供以下数据:
2011-2015年计划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2011-2015年计划实施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工程。
因城市基础建设,截至目前尚未解决住房问题的被征收户数、分布区域。
(3)区交通局:根据交通建设“十二五”规划情况,提供以下数据:
2011-2015年计划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因交通基础建设,截至目前尚未解决住房问题的被征收户数、分布区域(区建设局、区土地开发中心、区基建办、番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各镇、街根据各自掌握情况协助提供该项数据)。
(4)番禺供电局:根据供电工程“十二五”规划情况,提供以下数据:
2011-2015年计划实施的电力工程设施。
因电力工程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尚未解决住房问题的被征收户数、分布区域。
(5)各镇、街:根据镇、街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数据: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辖区范围内截至目前尚未解决住房问题的被征收户数、分布区域。
六、工作进度安排
需求调查分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1日—2012年4月30日):
组建调查组、落实调查经费和人员、拟定实施方案、做好部门协调、数据处理准备、课题研究准备工作等。
(二)实施阶段(2012年5月1日—2012年9月30日):
正式启动全区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工作,开展需求调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集相关数据,对各类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处理和分析。
(三)成果编制阶段(2012年10月1日—2012年10月31日):撰写我区保障性住房需求调查分析报告,上报区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