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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下半年区政府重点督办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0-07-18 23:12: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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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府办〔2010〕4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今年迎亚运和保增长两大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及《关于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抓好重要工作落实的通知》(番府办〔2010〕5号)要求,现将下半年区政府重点督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办目标和原则

今年下半年,我区迎亚运和保增长两大重点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任务单位务必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督办力度,提高执行力,狠抓落实,按时按质完成迎亚运和保增长的各项任务,成功举办亚运会,大力提升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督办工作要坚持实效性和时效性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前提下,加快进度,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二、督办内容和分工安排

(一)领导批示事项、上级部门下发文件的办理。(由区政府办负责督办)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由区政府办负责督办)

(三)《区政府工作报告》布置工作。(由区政府办负责督办)

(四)七大区域十大产业发展。(由区政府办、区经济贸易促进局负责督办)

(五)市领导2010年抓重点工作落实安排我区需要配合的60项工作。(由区政府办负责督办)

(六)保持经济增长工作。(由区发改局负责督办)

(七)迎亚运工作。(由区亚运协调办负责督办)

(八)综合治水工作。(由区惠民一号办负责督办)

(九)重点招商项目。(由区招商办、广州(番禺)装备产业基地建设指挥部、番禺现代产业基地指挥部负责督办)

(十)统筹城乡一体化项目。(由区委农村办负责督办)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落实”的原则,建立责权统一的工作责任制度,构筑自上而下的各层次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

(二)完善报告和反馈制度。各办理单位接到督办任务后,应立即报送有关负责同志阅批,并抓紧办理。凡有时限要求的,要严格按时限和要求办理并报告。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情况,请求上级协调解决。没有时限要求或者属于长期性工作的,应定期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三)建立联系制度。各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建立上传下达、左右协调的沟通联系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统筹、组织工作,会办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及时提供相关意见,形成便捷、畅通、合作、高效的办理工作网络。

(四)建立通报制度。各督办单位对办理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落实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或迟报、拖延不报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督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督办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办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督办力度,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间,确保各项督办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办理单位是任务的实施主体,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积极主动,真抓实干。各办理单位要主动出击,勇于承担,以大干促大变的精神,以超常规的手段,对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细化,制定标准,确定措施,倒排时间,加快节奏,强力推进。

(三)加强检查,及时协调。督办单位要抓住重点,加强检查,现场督办,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汇总报告工作进度情况。对于进度滞后的项目要求责任单位说明原因和存在问题,提出措施,专题报请分管领导研究解决。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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