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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04-01 05:07:3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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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府办〔2016〕20号

各有关单位:

《番禺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番禺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为做好迎接2016年广州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确保国家复审顺利通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广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突出重点、科学管理、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抓住迎接国家复审的契机,巩固和发展创卫成果,提高市民健康生活水平,不断推动我区城市管理和爱国卫生工作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良好卫生习惯进一步形成。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量化指标,完善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机制,实现网格化、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格局,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成立番禺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何汝诚区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张力仁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梁伟成(区政府办)、边叶兵(区委宣传部)、周建中(区环保局)、张启泉(区住房建设局)、沈鸿(区水务局)、罗文贤(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贺建文(区城管局)、周大福(区安全监管局)、冼绍棠(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卢鼎(区市场监管局)、刘少怡(区公安分局)、陈棋雄(市桥街道办事处)、郭洪杰(沙头街道办事处)、潘永强(东环街道办事处)、廖浩文(桥南街道办事处)、黄浩霖(小谷围街道办事处)、陈松辉(大石街道办事处)、陈敏坚(洛浦街道办事处)、吴伟清(钟村街道办事处)、霍育兴(石壁街道办事处)、蔡世明(大龙街道办事处)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区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

(二)工作机构。番禺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内),办公室主任由罗文贤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雷炳勤(区环保局)、陈国桥(区住房建设局)、何汉杰(区水务局)、田晓学、顾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马双才(区城管局)、孙福荣(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邬庆全(区市场监管局)、杨振涛(区应急办)、胡柱煊(区公安交警大队)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区爱卫会其他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

番禺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迎检办)下设1个综合组和7个项目组。

1.综合协调组。由顾锋同志兼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主要任务:负责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各单位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负责工作资料的规范化指导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拟定及宣传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收集各项目组工作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项目工作。

2.环境卫生组。由马双才同志兼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区城管局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市容环境卫生项目工作。

3.农贸市场卫生组。由邬庆全同志兼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农贸市场卫生项目工作。

4.公共卫生组。由田晓学同志兼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重点场所卫生、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病媒生物防制项目工作。

5.环境保护组。由雷炳勤同志兼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区环保局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环境保护项目工作。

6.食品安全组。由孙福荣同志兼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食品安全项目工作。

7.生活饮用水安全组。由何汉杰同志兼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区水务局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生活饮用水安全项目工作。

8.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组。由各街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工作人员由各街根据工作任务确定。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负责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工作。

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参照区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各自迎复审相关工作。

四、任务分工

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按照《番禺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工表》做好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根据工作流程,迎复审活动分为资料申报(2015年底前)、省复查(2016年第一季度暗访、第二季度现场检查)、国家复审(2016年下半年暗访)3个阶段。实施步骤如下:

(一)部署准备阶段(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

1.区迎检办制订《番禺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以及配套的工作资料建档指引、宣传方案、督导方案等配套文件。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制订本单位的迎复审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迎检办、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2.各级各部门组建迎复审临时机构,指定专人、落实经费,完善指挥调度和协调督办工作机制,落实迎复审的相关保障。(责任单位:区迎检办、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3.召开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迎复审工作任务,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工作进度及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区迎检办;完成时限: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

4.完成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资料建档(2013年—2015年)工作。(责任单位:区迎检办、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5.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项目和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别报送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总结,由区迎检办集中汇总并报送市爱卫办。(牵头单位:区迎检办;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二)迎接省复查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

1.加强宣传发动。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开辟专栏专刊,及时报道我区迎复审活动情况。在窗口地带和重点地区建立公益广告宣传牌,在街道社区开辟宣传专栏,举办迎复审宣传咨询活动,营造浓厚的迎复审氛围。开设国家卫生城市知识讲座、培训班,全面学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结合全国爱卫月、健康教育周等重大活动,采取墙报、宣传栏、有线电视、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迎检办、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至复审活动结束)

2.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抓住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和关键环节,定期组织专项整治月活动,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具体安排:2月开展“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3月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月活动;4月开展“六乱”及农贸市场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5月开展高速公路、快速路沿线和工地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依照安排逐月完成)

3.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各项目组和相关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8大项标准,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至复审活动结束)

4.迎接省爱卫会现场检查阶段。全区动员,全民动手,打扫卫生,整治市容环境,保持高质量的城市卫生水平和优美的市容环境。(牵头单位:区迎检办;责任单位: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按照市爱卫会通知的时间段,提前做好准备)

(三)迎接国家复审阶段(2016年7月至复审活动结束)。

1.抓好整改落实。按照省复审专家组的意见,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并上报相关材料。(牵头单位:区迎检办;责任单位: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省复审结束后15天内)

2.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巩固开展“五小”行业、“六乱”、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卫生和工地卫生等专项整治效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至复审活动结束)

3.继续开展督导检查。由各项目组和部门,按照职能和责任区分,继续开展巡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至复审活动结束)

4.做好迎接国家暗访准备工作。全面检查各项工作指标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后期保障,做好迎接国家暗访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区爱卫会成员单位;完成时限:至复审活动结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迎接复审工作,将其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干部考核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统一领导、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监督到位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长效管理工作领导机制。

(二)加强经费保障。抓好城市长效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离不开必要的工作经费。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三)加强沟通联络。为了保障这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顺利推进,区级层面将建立迎复审情况通报会制度,定期组织各责任单位进行情况通报,及时沟通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市爱卫会,并及时按领导决策和批示抓好落实,确保各项迎复审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迎复审工作的重要性,宣传广大市民群众在迎复审工作的责任和义务,使复审的各项标准和要求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参与迎复审工作成为全体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掀起人人参与、全民共创的热潮。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迎复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特别是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和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职能,建立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参与监督机制。

附件:番禺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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