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12〕2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番禺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2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番禺的核心任务,贯彻落实《广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5年规划(2010-2014年)》(穗府办〔2010〕6号),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活动,坚持“统筹规划、突出特色、深化改革、务求实效”的原则,以执政为民为思想基础,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为重要前提,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必要条件,以严格依法行政为核心内容,以强化监督和行政问责作为重要保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积极开展广州市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活动
(一)加强统筹规划,深化各项改革,整体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成立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谋划和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各镇、街和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全区两级政府和政府部门成立由行政首长担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的制度,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具体任务和措施。
(二)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要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区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要向区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
(三)健全完善推进依法行政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广州市番禺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四)推行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依法行政公众评议机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知名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中聘请依法行政监督员。
(五)加强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使区政府法制队伍的规格、人员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六)健全和完善镇、街和部门法制员制度,制定法制员工作规范,使其名副其实地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行政首长的法律顾问和得力助手。
三、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长效机制。严格实行《番禺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安排2期集中学法,每年至少举办1期全区性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二)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与执法能力培养。将依法行政相关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依法行政内容在公务员年度培训计划中的比重。
(三)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行“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的宣传活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及时挖掘、宣传、总结和推广。
(四)深入开展“六五”普法,精心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努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四、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大力优化法制环境
(一)着眼后亚运时期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要求,重点抓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项目,着力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
(二)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广州市番禺区实施〈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细则》的规定,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不得发布施行,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三)建立全区统一、规范、权威的具备存储、查询、到期提示等功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制定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制度,使之成为全区权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电子发布平台。
五、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监督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项会议工作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区政府及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未经风险评估并未确定风险可控的,不得作出决策。
(三)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番禺区政府督办事项考评办法(试行)》,强化跟踪督办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认真施行《广州市番禺区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决策规定的单位,严格追究其责任。
(四)依法创建番禺垃圾处理文明区。要充分体现公众参与、政民互动的理念,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的政府决策机制和客观、理性、文明的民意表达机制,努力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社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目标。
六、严格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结合当前“三打两建”的工作部署,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二)创新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区城市管理运行指挥中心的协调督办功能,继续完善集指挥协调、投诉受理、监督考评、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大城管”,提高城市管理执法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进行调整、梳理,做到分类登记、汇编行政职权目录,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事项向社会公告。
(四)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归档,制定本区行政执法案卷档案归档的标准,对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统一规范,推动执法文书归档工作的标准化。
七、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一)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减少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事项,及时公布我区第五轮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
(二)继续推进“一站式”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在19个政务服务中心及各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站的应用,完善“百项实事网上办”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开业“联合审批”,优化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电子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定期予以通报。
(四)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完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稳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推进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及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与舆论危机处理的工作机制。
八、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防范和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把行政争议引入法律轨道。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使人民群众熟悉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引导其自觉运用行政复议制度理性维权。
(二)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要研究推进行政复议决定落实的有效机制和办法,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强对区政府复议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制度、重大案件点评制度,推行行政复议卷宗、文书的统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提高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
(四)提高行政复议及应诉水平,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五)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等工作机制的建设,探索建立社团组织、群众团体与信访机构、仲裁机构、司法机关的多层次多渠道联动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六)依法加大法律援助的力度,完善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的程序和标准。
九、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一)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要把预防、查处、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制度建设,作为治本措施,着力推进。要使内部层级监督程序更加完备,措施更加有力,方法更加灵活,效果更加突出。
(二)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协报告各项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注重舆论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三)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健全完善并落实各项配套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许可季度备案、行政处罚统计报表等工作制度,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效果,做到行政职责明晰,执法责任明确,责任追究严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