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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0-06-29 04:44: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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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府办〔2010〕3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广州市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为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 2020年)》的实施,以建设广州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开创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局面为总目标、总任务,率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率先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率先统筹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率先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建成宜居城区,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     

(二)编制原则    

1、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坚持科学发展观,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区重大改革创新举措的支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率先突破,为省、市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创造经验。    

2、突出重点,协调发展。以强化和提升广州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我区在金融、商贸、物流、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卫生等方面的优势。重点突出第二产业,着力完善第三产业,进一步优化第一产业,促进三大产业协调发展。    

3、远近结合,重在实施。把解决当前问题与谋划长远发展结合起来,特别注重从当前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积极做好“三促进一保持”,以推进重点区域、重要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十二五”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4、民主决策,做好衔接。加强调查研究,增加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使规划编制成为发扬民主、发扬科学的决策过程。同时,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一是做好“十二五”规划与“十一五”规划的衔接;二是做好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等政策文件的衔接;三是做好与上级发展与改革部门的衔接。    

二、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到2011 年初,是我区“十二五”规划的编制期,具体工作进度按3 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工作(20101月至2010 6月)。主要目标任务是:    

1、制定并印发“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2、成立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有关单位、各镇(街)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    

3、为加强规划编制的综合协调,精简规划编制数量,减少规划的交叉重叠,区有关部门向区发改局报送“十二五”规划拟编制的专项规划。专项内容包括:规划名称,组织编制单位(含联合编制),规划编制对象、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基本思路,规划编制方式(自行编制、委托或招标)和时间进度,经费来源和使用方案,规划编制成果,规划的审批发布方式等。同时,积极开展规划编制调研活动,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打牢基础。    

4、通过媒体、网络、咨询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展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营造一个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的“十二五”规划编制氛围。    

(二)规划编制(2010 7月至2010 12 月)。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在3个层面上展开,主要目标任务是:    

1、区“十二五”规划纲要。根据区委审议通过的关于编制我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建议,抓紧起草总体规划纲要,并做好与中央、省、市“十二五”规划草案衔接,按规定程序开展沟通协调、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及必要的预审,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    

2、区级专项规划。由区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区发改局负责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规划经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后,形成规划送审稿。    

(三)规划报批实施(2011 l 月至4 月)。切实做好各类规划的报批及宣传、出版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任务。    

1、区“十二五”规划纲要。规划纲要送审稿须先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审定,并提请区人大审议。规划纲要送审稿送审时应附上规划纲要编制说明、专家论证报告以及相关说明材料。    

2、区级专项规划。区级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送区发改局衔接,经分管副区长审定后报请区政府审定、印发。区级专项规划提交送审稿时应当报送规划编制说明、论证报告及相关材料,其中规划编制说明应载明规划编制过程,征求意见和规划衔接、专家论证的情况以及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和理由。    

三、规划编制要求    

(一)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各镇(街)、各部门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要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十二五”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规划重点要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大工程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措施。对一般性的竞争性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则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明确政策导向,促进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重大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规划中以政府为主体的重大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应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并做好重大项目的论证,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编制程序上,各项规划的编制原则上按照前期工作、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审批发布6 个环节依序开展,应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加强对规划的论证及编制过程中的咨询工作;要不断改进规划评估论证的方法,除了本部门、本系统的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吸收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评估论证,评审论证意见应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规划的街接协调。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做好与《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 2020 年)》和国家、省、市及周边城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衔接,增强规划的全局性,需要衔接的内容包括重要指标、地区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项目布局和重大政策等。区的规划纲要送审前应送区发改部门衔接,区级专项规划送审前应与上级相应规划衔接,未经衔接的规划不审批发布。    

(六)完善规划的公开咨询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草案应通过政府网站、公共网站和印制文本(或报纸刊发)征求公众意见,经批准发布的规划文本应予以公布。各项规划在报批过程中,应将部门衔接、公众咨询和专家论证意见及其采纳结果说明,作为规划报批的必备材料。    

(七)做好规划的宣传工作。开展“十二五”规划宣传和规划展示,组织开展学习、落实“十二五”规划活动,使规划编制活动和规划成果转化为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广州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建设、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的强大动力。    

四、规划领导机构    

编制“十二五”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确保“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区“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戴永昌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局卢永青、区政府办殷团同志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经济贸易促进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国资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安监局、区旅游局、区委办政研室、区法制办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内,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分管领导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能包括:统筹协调区“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各区级区域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召开规划衔接会议,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和衔接过程中有关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项目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并将重大问题提交区政府决策;协调区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所提重大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相应规划。同时,成立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小组,由区发改局牵头组织落实,并聘请专家和咨询机构参加。区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组织较强的工作队伍,把工作做细做好。    

五、规划经费安排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街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编制和实施区“十二五”规划纲要所需的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经费在区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    

    

附件:番禺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分工    

    

    

    

    

    

 

 

 

 

 

 

 

 

 

 

 

 

附件    

    

番禺区“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    

目录及工作分工    

    


序号        

名称        

牵头部门        

1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区发改局      

2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      

区经济贸易促进局      

3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科技信息发展规划      

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4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城市建设规划      

区规划分局      

5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规划      

区交通局      

6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区卫生局      

7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区教育局      

8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规划      

区环保局      

9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含全区人口规划)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计生局协办)      

10

番禺区“十二五”时期城乡统筹发展规划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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