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15〕2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
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我国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实施好“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十三五”规划涉及领域多、综合性强,为做细做实编制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4〕5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研判“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深入落实省、市对我区的战略定位及发展要求,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增强竞争优势,在充分运用“三规合一”成果,在“一张图”基础上推进多规融合,明确发展目标、战略路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高质量完成区级“十三五”规划编制任务,推进我区建设广州时尚创意都会区整体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编制原则
编制我区“十三五”规划,应着重把握如下原则:
(一)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坚持把科学发展贯穿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加快研究破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宜业宜居、现代文明、价值凸显的广州时尚创意都会区。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加强统筹兼顾,切实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作为规划编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着眼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明确规划编制范围,找准规划功能定位,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弥补市场失灵;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先行先试,找准我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细化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改革,增创我区发展新优势。
(三)全球视野,开放包容。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坚持战略思维,准确把握世界发展潮流及重要战略机遇内涵和条件的变化,不断完善开放型经济格局,加快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全面深化中欧城镇化合作和穗港澳合作,加强参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及泛珠三角地区合作,深入参与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建设现代化的综合交通枢纽,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筑新形势下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合作新格局。
(四)远近结合,重在落实。编制“十三五”规划,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要切实抓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又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广州时尚创意都会区的战略任务,以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为抓手,率先实现转型升级;要坚持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充分运用“三规合一”工作成果,着力增强规划的空间性和可操作性,做好与上下级规划的衔接及与全区“十二五”时期各类政策的协调,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三、编制任务及阶段安排
全区“十三五”规划体系包括总体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和镇、街规划。规划编制工作包括前期工作、起草规划、征求意见、衔接论证、批准公布等环节,于2014年9月启动,2016年6月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纲领性、战略性、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专项规划以及制定相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区政府组织编制,经区人大审议批准后,由区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具体编制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会有关部门负责,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
1.“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以下简称基本思路)起草阶段(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制定并提请区政府印发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建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全面部署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各镇街研究提出拟纳入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重点事项,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在前期研究和调研基础上提出基本思路,并展开征求意见和专家研讨工作,于2015年3月底前正式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2.规划编制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根据基本思路,起草小组牵头起草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全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明确空间开发秩序、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区域发展导向,加强政策保障,健全实施机制。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将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镇街、各部门意见,同时加强与区人大的沟通,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与广州市规划纲要进行衔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于2015年10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
3.规划审批印发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区发展改革局将区“十三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报区委、区政府审定,修改完善后形成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区政府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区人大审议,待批准后公开发布,并做好后续印发及宣传等工作。
(二)区专项规划。区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专项规划(详见附件1),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全区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专项规划的编制进度与区规划纲要的编制进度基本同步,经报分管区领导审定后,由编制部门印发实施,并报区发展改革局备案。
(三)镇、街规划。由镇、街自行确定是否编制,编制的规划报区发展改革局备案。
四、规划编制要求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必须加强调查研究,推进规划创新,规范编制程序,加强衔接协调,提高可操作性,确保规划过程民主、科学。
(一)确定规划期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五”规划期的安排,我区“十三五”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主要指标展望到2030年。各专项规划和镇、街规划的规划期与区“十三五”规划期基本保持一致。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研判“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坚持目标导向,明确重点任务、重大平台、重大项目和改革创新等内容;坚持做深做实,做到图文并茂,切实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可读性和实操性。“十三五”规划纲要要对重点区域开发时序作合理安排,明确主体功能、人口规模、开发强度、主导产业、保障措施,作为制定政府年度(或中长期)投资计划、布局重大项目、出台财政扶持政策以及安排重大民生投入的主要依据,并切实强化规划的法律效力,充分发挥规划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导向作用和加强市场监管上的重要作用,为社会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三)加强项目策划。做好对重大交通、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及重点产业大型项目的论证,策划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战略性项目,切实提高规划的操作性,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注重规划衔接。做好与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区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落实上层规划要求,应用“三规合一”成果,构建同级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协调机制。区规划纲要在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前,须报市发展改革委与市规划纲要协调和衔接。
(五)完善公众咨询。坚持开门搞规划,不断完善规划公开咨询制度。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座谈会、协调会、以网站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要按规范程序推进规划编制,完善规范化评估制度,改进规划论证方法。
五、规划编制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参照省、市的做法,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一)成立区层面领导小组。成立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具体待广州市明确后另行发文)。
(二)组建起草工作小组。成立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起草小组,负责区“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牵头组建起草小组,区政府办、区经贸促进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统计局、番禺规划分局、区委办政研室等单位各选派1名骨干成员参加(起草小组具体成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并根据规划编制进度适时集中),并聘请专家和咨询机构参加。
(三)规划评审机构。成立区“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对区“十三五”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进行咨询和论证。成员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选聘。
六、规划经费安排
区级“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规划纲要的编制经费列入区财政专项解决,区专项规划和镇、街规划的编制经费分别在区相关部门预算经费及镇、街财政中统筹解决。
附件:1.番禺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