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17]42号
各有关单位:
《番禺区莲花山旅游区(莲花禅寺)开展“文明敬香”活动方案》业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番禺区莲花山旅游区(莲花禅寺)开展“文明敬香”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宗教事务局、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署要求,为保护广大信众和游客的身心健康,我区将在莲花山旅游区(莲华禅寺)内组织开展“文明敬香”活动,特制订本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积极响应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召,贯彻《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2〕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旅发〔2009〕30号)和《广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组织开展“推动文明敬香、建设生态寺观”活动的通知》(穗民宗发〔2014〕26号)的精神,构建文明、生态寺观,保护广大信众和游客身心健康,维护我区莲花山景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生态环境及莲花禅寺清净庄严的社会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番禺区“文明敬香”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由副区长麦洁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何俊声、孙江(区政府办)、陈琨(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陈建辉(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梁铁麟(区委政法委)、雷志强(区科工商信局)、周建中(区环保局)、梁毅坚(番禺番发集团公司)、王伟雄(石楼镇政府)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区科工商信局(区旅游局)、区民族宗教局、区环保局、番禺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番禺番发集团公司、莲花山旅游区、莲华禅寺、石楼镇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族宗教局内,办公室主任由陈建辉同志兼任。
三、时间进度安排
(一)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4月30日: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上件请示区政府。
(二)2017年4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全区范围内宣传动员广大群众树立环保意识,文明敬香,向莲花山景区周边商户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三)2017年11月1日起:莲花山景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文明敬香”工作。
四、任务分工
(一)区民族宗教局:2017年3月20日前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会同区科工商信局(区旅游局)审定《广州市番禺莲花山文明敬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文明敬香管理规定》,详见附件),统筹协调“文明敬香”工作开展期间的有关工作及政策指引。配合做好宣传推广,营造文明礼佛新风。
(二)区委宣传部:2017年4月30日起,组织指导区“一报两台”广泛开展“文明敬香”宣传动员,促使广大市民群众转变传统观念,营造文明礼佛新风,为活动深入开展奠定思想基础。
(三)区环保局:2017年4月30日起,通过印发倡议书、派发宣传资料、组织专题环保知识讲座、指导莲花山景区、莲花禅寺宣传环保理念,使广大信众、游客树立环保意识,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生态环境。
(四)区科工商信局(区旅游局):会同区民族宗教局审定《广州市番禺莲花山文明敬香管理规定》。配合做好宣传推广,营造文明礼佛新风。协调指导莲花山旅游区做好活动宣传、动员和实施工作。
(五)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指导石楼镇政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配合,积极协调处置、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投诉、信访及不稳定因素。
(六)石楼镇政府:2017年4月30日起,将《文明敬香管理规定》等相关宣传资料发送至辖区内经营香烛的商户,充分做好商户的宣传、转型工作,引导商户积极支持配合。向辖区民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维稳问题,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妥善处理活动开展期间的相关投诉、信访,做好维护社会面稳定的相关工作。
(七)莲花山旅游区:制定《文明敬香管理规定》,交区民族宗教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旅游局)审定后,以莲花山旅游区和莲花禅寺名义分别在景区范围及新闻媒体发布。配合相关宣传媒体大力开展“文明敬香”宣传,形成良好氛围。2017年4月30日起,在景区入口处、观音广场、莲花禅寺广场等公示《文明敬香管理规定》,树立“文明敬香”标识牌。2017年11月1日起,在莲花山景区内执行《文明敬香管理规定》,全面实施“文明敬香”。同时,莲花山旅游区在观音广场、莲花禅寺广场设点为游客免费提供清香,每名游客可领取1炷(3支)清香。设置香、烛、元宝临时保管点,安排专人识别香、烛、元宝等拜品并予以劝喻、指引。向游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八)莲花禅寺:向广大信众宣传“文明敬香”、“文明礼佛”,张贴宣传标语、标识,协助维持秩序。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广大信众和游客身心健康和大力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敬香”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方案分工及工作任务时间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开展期间游客、信众及相关商户安全、有序、文明、和谐。一旦发生投诉或信访情况,区有关部门、镇(街)要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置相关问题。
(三)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广泛开展宣传造势,把推动“文明敬香”活动与创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活动结合起来,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