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番禺区政府办文件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番禺区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12-05 09:44:31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番府办〔2017〕11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2017年番禺区政府网站考评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2017年番禺区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9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广州市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穗政务办〔2017〕40号)、《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的通知》(番府办〔2016〕59号)等要求,现就我区2017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考评目标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评建结合、重在创新的宗旨和公开透明、客观公开、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社会参与的原则,科学评价区府直属各单位和各镇(街)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水平,引导各单位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强化网上政府信息发布、政民互动、便民服务平台作用,打造“网上政府”。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根据市的统一部署,我区已在10月15日完成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为全面、科学、客观评价区府直属各单位和各镇(街)网站建设管理和运维保障水平,对相关单位所属网站和专属网页进行考评。

(一)考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考评对象为各镇(街)网站,区府直属各单位和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纳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单位网站(包括区审计局的专属网页),共48个(详见附件1);考评内容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中的普查评分标准和《2017年番禺区政府网站考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二)考评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考评对象为各镇(街)专属网页,区府直属各单位和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纳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单位专属网页,共46个;考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详见附件3):

1.集约化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考评网站名称、域名、标志码、备案信息和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等的撤消情况,下线申请、关停公告以及发函确认情况。

2.健康情况。主要以日常监测的方式考评专属网页的可用情况、栏目维护情况、信息更新情况、刊登商业广告情况和日常监测问题的整改情况。

3.专属网页保障情况。主要考评机构保障、人员保障、制度保障能力;专属网页基础信息公开和信息目录公开的保障情况;在线服务,包括网上办事大厅办事事项的行政审批、备案、公共服务的整合提供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实用和易用情况。

4.区政府门户网站保障情况。主要考评对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五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情况;咨询投诉、征集意见、网上调查、政策解读等互动栏目(系统)的建设情况和应用效果,区长热线咨询工单的处理情况。

(三)附加指标,考评时间为2017年全年。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考评政府网站和专属网页受到宣传表彰、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等情况(详见附件4)。

三、考评程序

(一)日常监测。

1.2017年1月至9月,对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末将监测发现问题反馈给各考评对象整改,3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按季度计分,取各季度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分值占年度总分的75%。

2.2017年10至12月,监测专属网页日常维护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情况,分值占年度总分的25%。

(二)自查自评。2017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三)年终考评。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网站、专属网页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并结合市对我区政府网站的考评结果,形成我区考评结果,撰写我区考评报告。

(四)结果复核。2018年1月,区政府办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给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政府办提出复核申请;区政府办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给申请单位。

(五)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被考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网站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实施。

(二)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三)各被考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

附件:1.考评对象及网址

       2.2017年番禺区政府网站考评指标体系

       3.2017年番禺区政府网站专属网页考评指标体系

       4.2017年番禺区政府网站及专属网页考评加减分指标体系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