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18〕7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的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番禺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黄卡
副组长:肖俊伟(区政府办)、陈琨(区委宣传部)、江奉新(区发展改革局)
成员包括:徐永红(区委统战部)、张士文(区委政法委)、陆韫慈(区编办)、叶志光(区发展改革局)、苏俊丹(区科工商信局)、李珈(区教育局)、岑晓霞(区民政局)、徐蓉(区司法局)、陈志明(区财政局)、沈志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谢万形(区住房建设局)、陈俊峰(区交通局)、刘健璋(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彭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谢景棠(区城管局)、王健(区安全监管局)、谭燕文(区市场监管局)、陈建军(区国土规划局)、曾祥建(区公安分局)、彭标生(区税务局)、肖为平(区邮政局)、林纹(国家统计局番禺调查队)、梁健辉(沙湾镇)、朱国华(新造镇)、刘达成(石碁镇)、张志荣(南村镇)、岑柏林(化龙镇)、郭建业(石楼镇)、孔针(市桥街)、冯战威(沙头街)、董保生(东环街)、王莉莉(桥南街)、刘赛中(小谷围街)、李健强(大石街)、郭钜荣(洛浦街)、郭东旗(钟村街)、吴钧(石壁街)、杨龙(大龙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内,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叶志光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