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20〕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
附件:
番府办[2020]1号《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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