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根据市工作要求以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番府办〔2020〕38号)工作安排,我办组织梳理了2017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并开展公开属性和有效性评估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评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政府法律顾问名单的通知》的公开属性由原来的依申请公开调整为主动公开(详见附件1)。
二、经评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取水口优化整合工程——钟村水厂原水管道工程建设的通告》等7份文件的有效性调整为失效(详见附件2)。
三、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调整结果配合我办对公开属性调整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做好挂网公开工作,对有效性调整为失效的文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标注失效。
附件: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