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 1.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相关规划。 | 区发展改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以及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2.做好主动公开的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 区政府办会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3.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本地区主动公开的规划原文和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做好发布工作,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技术支持和指导。 |
(二)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 4.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主动公开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更新发布。 | 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办理,在工作中加强与上级单位沟通对接。 |
5.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 | 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6.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办理。 |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7.积极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 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 8.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使用安排、偿还计划、还本付息、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 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9.加大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 | 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以及各镇(街)办理。 |
10.区财政局要有效推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以及各镇(街)办理。 |
(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11.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 | 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办理。 |
12.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 |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各镇(街)办理。 |
13.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强化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 区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区卫生健康局等有关单位办理。 |
14.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 区卫生健康局牵头,会同各镇(街)办理。 |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 15.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强重大政策实施的发布解读。要开展深入宣传阐释,精心组织策划,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多频次的深度解读。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16.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图文音频、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17.按照《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和《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番府办〔2018〕49号)的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加大落实加强政策文件点题解读工作力度。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18.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19.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发挥统筹作用,加强内部协调,畅通单位政策咨询渠道。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 20.有效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融合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府信息查阅点、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区城市运行指挥中心,以及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21.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区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22.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有效传递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积极解答政策咨询。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三)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 23.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区委宣传部以及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24.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25.提前做好重大政策发布前和发布后的解读回应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意见征集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26.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区委宣传部以及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 27.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在本单位所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的栏目以及专属网页上及时更新本单位实施的行政法规文本。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区司法局做好指导工作。 |
28.推进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通过“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以及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规范性文件库”等专栏集中公开本单位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 | 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办、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29.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确保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数据集中汇聚在集约平台统一的信息资源库,实现共享共用。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30.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清单管理机制,实行动态更新,杜绝瞒报漏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先审后发,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和平稳高效运行。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31.对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办理。 |
(二)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32.跟进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省、市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数据联通工作。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办理。 |
33.2021年底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办理。 |
34.按上级要求加快推进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办理,区司法局以及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做好配合。 |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35.做好本级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落实。对已经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落实。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更新维护的巡查通报工作。 |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 36.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 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办办理区政府、区政府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
37.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适用规范的文书模板,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程度。 | 区司法局牵头,会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38.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区司法局会同区政府办办理区政府、区政府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工作;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工作。 |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 39.对接上级行政复议机构,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统一案件审理标准,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 区司法局牵头办理。 |
4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 区司法局牵头办理。 |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 41.做好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开展,并建立专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制度,依法处理对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申诉。 | 区教育局、区科工商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番禺供电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42.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内容,提高年报基础性数据的准确度,强化数据的分析提炼,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性数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区政府办做好指导工作。 |
五、紧扣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
(一)加强工作指导。 | 43.各有关单位、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一)加强工作指导。 | 44.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科室)职责,统筹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理顺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45.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 区委编办(区绩效办)牵头办理,区政府办配合。 |
46.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基层政府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工作、网站维护等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 | 区政府办会同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办理。 |
47.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 区政府办会同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二)狠抓任务落实。 | 48.建立单位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台账,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49.对2020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
50.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各有关单位、各镇(街)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