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办〔2023〕1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2022—2023年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方案——城乡植树绿化》业经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反映。
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番禺区2022—2023年持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方案——城乡植树绿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番府办〔2021〕2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番禺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绿美广州、绿美番禺建设,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需求为导向,在全区现有绿地的基础上,通过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林分改造等多途径挖潜增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植树绿化,对有条件的场地建设为小规模游园并完善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用“绣花功夫”提升城市“微景观”,进一步拓展城市绿色发展空间、提升区域生态功能和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建设、精细管理,以镇(街)为基本单元开展城乡植树绿化。各镇(街)充分利用建筑退线、滨水、街旁、桥下、屋顶、墙面等低效空间和城市边角地、闲置地等地块,见缝插针开展植树绿化,对有条件的场地建设为小规模游园,为市民创造丰富多彩的绿色生态景观和户外活动空间,至2023年12月底,全区植树绿化总量不少于1万株,建设(提升)小规模游园不少于5个,真正实现环境优化、绿色惠民。
三、文件依据
(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穗林业园林通〔2021〕175号)。
(二)《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穗办〔2021〕11号)。
(三)《广州市绿化条例》。
(四)《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1号)。
(五)《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GB55014-2021)。
(六)《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口袋公园设计导则〉成果的函》(穗规划资源函〔2019〕2332号)。
(七)《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番府规〔2022〕5号)。
(八)《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口袋公园管理细则的通知》(穗林业园林通〔2021〕119号)。
(九)《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
(十)《广州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行动方案》(穗字〔2022〕17号)。
四、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充分调研和摸查的基础上,梳理出一批适宜开展植树绿化的地块,会同规划部门逐一核实确定地块性质,避免在农用地、河湖行洪区和近期有建设计划的地块上植树绿化,确保所有植树绿化地块布局合理。
(二)因地制宜,精准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顺应自然的理念,宜林则林、宜景则景、宜园则园。根据目标地块的地理位置、立地条件及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的绿化方式:如线性道路绿化以遮阴降噪及打造景观效果为主;停车场绿化以遮阴纳凉为主;高压线下低效桉树林以林分改造为主;城乡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屋顶、墙面等视场地情况和居民需求见缝插绿、造园,提升城乡居民绿色宜居感受。
(三)生态节俭,科学建绿。将科学、生态、节俭的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绿化建设中,结合原有场地地形地貌进行“微”改造,不搞大拆大建、不破坏古树大树;根据树木类型保持合理的种植株距,小乔木宜4~6米,中乔木宜6~8米,大乔木宜8~10米;坚持适地适树,科学选择绿化苗木种类,不搞盲目引种外来植物,积极采用低成本、实用性好、成活率高且能充分体现区域特色的乡土树种草种,鼓励种植樟树、桂木、柚木等乡土(适生)硬材质树种,在构建健康稳定、宜人宜居的城市生态绿网的同时,实现种富于木、藏富于树、藏富于林。
五、建设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是对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的有效落实。2021年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中提出,2021年度每个镇(街)至少建设1个小规模游园;2021年12月21日分管副区长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明春植树绿化行动,提出可将原定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的具体内容修改为“春季植树绿化行动”。鉴于植树绿化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目标定位为“植树绿化”,以便在2022—2023年持续性开展。该方案包含植树造林和小规模游园建设两层内容,可通过零星绿化、植树造林、小规模游园建设(提升)3种途径实施,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拓展绿色空间,完善区域公共休闲配套设施,有力提升我区人居环境质量,是对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项目建设满足提升城乡环境质量的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生活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在物质生活之外更加注重和期待“绿水青山”,而植树造林、绿化环境正是保护和修复城乡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绿化植物具有固碳释氧、降温增湿、滞尘降噪等功能,通过植树绿化,能够有效缓解环境压力、防风固土、消声降噪、涵养水源、减轻空气污染、改善城市微气候等;良好的绿色视野和森林环境亦能使人放松压力、愉悦身心,促进城市居民心理和生理健康。因此,植树绿化、因地制宜建设小规模游园,是打造高质量城乡环境、提升市民居住体验的迫切需要。
(三)项目建设有利于精准配置资源,促进绿地建设均衡共享。植树绿化工作有利于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均衡绿地布局,净化城市环境,且对边角地的植树绿化可辅以造园手法,打造成小规模游园,供市民休闲健身。通过持续开展植树绿化并因地制宜建设小规模游园,有利于提高公共绿地服务半径覆盖水平,减少绿化盲区,满足市民实际需求,实现绿地资源精准配置,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层次分明的城乡公园体系。
(四)项目建设是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造林绿化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开展造林绿化行动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充分体现,有利于促进我区生态文明的建设。
六、选址要求
(一)零星绿化类,应选址在各镇(街)需要增绿补绿的城市道路、河涌两岸以及需绿化提升的停车场、闲置边角地等,避免选择农用地和即将开发的建设用地(种植计划详见附件)。
(二)植树造林类,宜结合高压线下防火林带建设,选择大夫山、滴水岩和莲花山等地生态效益低下的桉树纯林开展林分改造。
(三)小规模游园建设(提升)类,优先选址在各镇(街)人口相对集中的边角地、闲置地、老旧公园等废弃、消极的城市公共空间,经现场调研,初步决定对凌边村、前锋村、赤山东村、沙南村、东沙村的边角闲置地进行改造,建设成为小规模游园。
七、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建设内容。对道路、游园、停车场及闲置边角地进行见缝植绿,结合场地现状和周边居民的实际需求开展绿化景观、活动场所和人性化设施建设,合理布置林荫路、园景树、坐凳、亭廊、健身设施、儿童活动场所等,对有条件的场地开展小规模游园建设或对原有公园进行绿化提升。
(二)建设要求。基于现状场地主要特征和景观要求,科学开展绿化设计施工,充分考虑人的感受,坚持保护优先,不破坏场地地形地貌,不砍老树大树,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果大伤人的树种,体现出绿化建设的实用性和服务性。绿化提升应符合海绵城市全过程管控的要求。
(三)建设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村(居)为建设主体,各社会企业、学校、机团单位配合实施,通过义务植树、配建、共建等多种形式,共同开展植树绿化和小规模游园建设工作,营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植树建绿氛围。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供绿化苗木和技术指导。
八、管理要求
植树绿化应以满足当地群众需求为首要目标,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就种植位置、种植树种或设计方案充分征求属地镇(街)、村(居)的意见,从根源上避免工作成效与公众期望不符的问题;实施过程中,实时关注周边群众反映,现场倾听群众对植树绿化的诉求,必要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
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绿地保护和管理责任分工,绿化种植后原则上由各镇(街)或村(居)各负其责,落实养护责任单位和专人管理,及时淋水松土,确保苗木成活率,并且要加强督查,依法护绿。
建成后的小规模游园,位于村(居)用地范围内的,由相关村(居)参照《广州市口袋公园管理细则》负责日常管养,镇(街)协助;位于城市公共绿地的,由镇(街)负责日常管养。各管养主体应加强对公园绿化的养护及花草的更换补植,及时检查并维护公园游乐健身设备设施,发现破损及时更换,确保公园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附件:番禺区2022—2023年零星绿化计划表
附件
番禺区2022—2023年零星绿化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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