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0〕15号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加强区域规划和管理,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调整石碁镇行政区划,将石碁镇分设为石碁镇和大龙街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石碁镇分设为石碁镇和大龙街道
(一)调整后,石碁镇行政区域总面积46.2平方公里,管辖前锋、大刀沙、海傍、低涌、长坦、雁洲、石碁、官涌、南浦、永善、莲塘、塱边、小龙、凌边、金山、桥山、文边共17个村民委员会和岐山、大龙共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镇政府驻地不变(岐山南路8号)。
(二)调整后,大龙街道行政区域总面积24.8平方公里,管辖大龙、沙涌、新桥、傍江东、傍江西、石岗东、石岗西、罗家、竹山、茶东、新水坑、旧水坑共12个村民委员会和美心、金海岸、城市花园、东怡、金龙、富怡共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驻汉碁工业村汉碁大道1号。
二、本通告定于2010年1月28日正式实施
(一)前锋、大刀沙、海傍、低涌、长坦、雁洲、石碁、官涌、南浦、永善、莲塘、塱边、小龙、凌边、金山、桥山、文边共17个村民委员会和岐山、大龙共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由石碁镇政府负责。
(二)大龙、沙涌、新桥、傍江东、傍江西、石岗东、石岗西、罗家、竹山、茶东、新水坑、旧水坑共12个村民委员会和美心、金海岸、城市花园、东怡、金龙、富怡共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由大龙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分设后石碁镇政府和大龙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财产、债务分割以及管理体制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