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1〕5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促进广州华创动漫产业园科技研发孵化器发展的若干扶持措施》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关于促进广州华创动漫产业园科技研发孵化器发展的若干扶持措施
为推进动漫游戏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动漫游戏产业和动漫企业科技研发孵化器的发展,特制定本措施。
一、在广州华创动漫产业园设立规模为
5万平方米的动漫企业科技研发孵化器(以下简称动漫孵化器),鼓励动漫游戏企业在动漫孵化器内设立研发机构,开展自主研发业务。
二、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会同广州华创动漫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公司)负责动漫孵化器及进入动漫孵化器的研发机构的认定和奖励的组织实施、审核及检查管理工作,具体认定和管理细则由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制定。
三、进入动漫孵化器的动漫研发机构,自入驻交纳租金之日起,第
1年免除租金;第2年免除75%租金;第3年免除50%租金。免除的租金以实际月租金计算,由华创公司和区财政各承担50%。如月租金每平方米超过30元的,按30元计算。
四、进入动漫孵化器的动漫研发机构,
3年内在研发创新方面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及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科研成果获得省科学技术二、三等奖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五、进入动漫孵化器的动漫研发机构自取得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的自主研发技术成果的年度起,
3年内按企业在本区所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额度的50%给予奖励。
六、由区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以华创公司为建设营运管理主体,在动漫孵化器内设立公共实验室,建立动漫游戏公共服务平台,区财政将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配套支持。
七、加强对进入动漫孵化器的动漫研发机构的金融支持服务,利用好各类专项资金、贴息、担保等政策对研发项目的扶持,鼓励各商业金融机构对研发机构的信贷支持。
八、进入动漫孵化器的动漫研发机构,其非本区户籍高管及核心研发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学问题,按照《关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由区教育部门每年提供相应比例的相关镇(街)的公办中小学统筹学位,安排其子女入学。
九、对在动漫孵化器内的动漫科技人员取得了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奖项后,其本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方面按规定给予优先办理。
十、既适用上级和我区制定的其他扶持政策,又适用本措施的,可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申请。
十一、本措施扶持或奖励资金在区科技经费中解决。
十二、本措施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