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3〕 9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我区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清理结果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经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查,我区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46项(行政许可116项,非许可审批30项),备案事项66项。其中,区直属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25项(许可103项,非许可审批22项),备案事项53项。区内市属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21项(许可13项,非许可审批8项,不含规划、国税、地税事项),备案事项13项。
凡未纳入此次保留、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各镇街和各部门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备案。凡新增、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负责实施的主管部门应及时报政府审改部门审查、公告。各部门要采用有效措施强化监管,确保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落实到位。
附件:1.番禺区取消(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doc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