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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际创新城新造路(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建设的通告(已失效)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12-24 08:32:5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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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府〔2015〕130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国际创新城新造路

(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建设的通告

  国际创新城新造路(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是我区重点工程项目,位于新造镇。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国际创新城新造路(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国际创新城新造路(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由广州创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工程用地涉及的征收与补偿工作由新造镇人民政府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三、国际创新城新造路(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抢种、抢建等行为。凡属抢种、抢建的,不纳入征收与补偿范围,并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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