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番禺区政府文件

关于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09-07-17 01:09:33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番府〔2009〕8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纪念日。为庆祝这个光辉节日,颂扬人民子弟兵的丰功伟绩,密切军政关系,增进军民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区军民双拥活动的成果,区政府决定,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干部、群众、学生的国防和爱国主义教育,特别是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参加抢险救灾、参与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方面的感人事迹;大力宣传残疾军人、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为国防事业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积极贡献;教育和鼓励广大优抚对象,继续发场光荣传统,积极支持地方建设。要做到宣传经常、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努力营造出浓厚的双拥氛围,全面开创我区军政军民团结、互相支持、携手共建的大好局面,促进社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发扬光荣传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

各单位要发扬优良传统,结合实际情况,召开军政座谈会、军民联欢会、优抚对象茶话会及上门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和优抚对象,表达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要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过程中,主动了解部队建设的实际需要,努力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大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力度,支持和协助部队实施好科技强军战略,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等任务,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

三、全面检查拥军优属法规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为优抚对象服务

各单位要对各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把认真组织学习拥军优属法规文件,作为拥军优属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重点帮助优抚对象,特别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解决他们在生活、治病和住房等方面的困难;要组织拥军优属服务小组、志愿者队伍,上门为重点优抚对象服务。

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既要热烈隆重、丰富多彩,又要讲究实效、注意节俭,防止铺张浪费,确保我区双拥工作不断深入向前发展。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ОО九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