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09〕78号
番禺区大石沿江路(大石大桥至文化广场段)改造工程是大石街创建高标准文明城区的一大举措,是改善当地环境面貌、交通组织和提高防洪能力的重要工程。该工程东起大石大桥,西接大石文化广场,全长约1073米,计划于2009年年底前建成通车。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番禺区大石沿江路(大石大桥至文化广场段)改造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番禺区大石沿江路(大石大桥至文化广场段)改造工程由区基建办负责实施,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大石街道办事处依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并参照番禺区有关征地拆迁的实施办法执行。
三、番禺区大石沿江路(大石大桥至文化广场段)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ОО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