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5〕 4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广州市番禺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奉新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金丹华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局长。
卢永青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局长。
谭斌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启泉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沈鸿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局长。
王岐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局局长。
何穗鸿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罗文贤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贺建文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徐林发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
师雁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城市更新局局长。
免去李炽和同志广州市番禺区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徐伟光同志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丘育定同志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郑超雄同志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剑辉同志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