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0〕1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苏治邦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经济贸易促进局局长;
崔颖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东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丘育定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蒋新娟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柱程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局长;
陈立丰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局长;
潘志光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局长;
王岐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局局长;
徐伟光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周剑辉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炽和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主任;
黄锦坤同志任广州市番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邓树千同志广州市番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谢柳青同志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保森同志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邹伟国同志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伟雄同志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局(区农业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免去李玉东同志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局长职务。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