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6〕 5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2016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广州市番禺区实施〈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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