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6〕50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国际
创新城一期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国际创新城一期工程是我区的重点建设项目,位于新造镇,东至规划中的新谷路(原规划金光东大道)、南至规划中的南大干线、西至规划曾边二路和曾边三路(新造镇曾边村范围)、北至珠江岸线。现就该项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州国际创新城一期工程建设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规划文件确定。
二、广州国际创新城一期工程建设用地涉及的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由区土地开发中心(区征地办)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三、广州国际创新城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收工作。
四、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抢种、抢建等行为。凡属抢种、抢建的,不纳入征收与补偿范围,并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