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5〕 3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关于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7日
番禺区关于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开拓市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粤府办〔2012〕131号)、《广东省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粤经信生产〔2012〕477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3〕1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若干措施如下:
一、培育和扶持电子商务新业态
(一)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发展平台。鼓励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战略合作、专业化发展等方式扩大市场份额和企业规模。扶持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大型B&C(商业 消费者)、O2O(线上对线下)、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客户)综合性、专业性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户番禺,引导、带动和促进行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
(二)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珠宝、动漫、美食、灯光音响、服装等传统优势行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支持企业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电子商务渠道,形成若干细分领域的专业化龙头骨干企业。鼓励金融、物流、会展、旅游、文化、教育、健康、医疗、社区服务等领域与电子商务渗透融合,开展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供应链电子商务等专业化、网络化经营服务。
(三)促进电子商务与网络技术的融合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技术融合发展,强化产业与平台运营商及移动智能终端制造商之间的开放合作,大力拓展移动电子商务新业务。鼓励探索安全便捷的移动支付方式,拓展移动支付服务。支持利用二维码等网络技术打通线上与线下的衔接障碍,拓展“商品+内容”、“商品+服务”、“商品+技术”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开展大数据挖掘服务,助力实现精准营销。
二、普及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一)推动制造业扩大电子商务应用。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重构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等各要素环节,优化生产组织方式,推动工业产品向服务产品延伸,实现跨界经营。支持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开展B2B、B2C业务,形成示范效应。
(二)推进商贸流通领域深化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传统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拓展线上业务,自建、完善网络营销渠道,借助线下销售网点优势建立体验店,开展全渠道线上线下互动经营。鼓励美食、休闲娱乐等生活型服务企业借助社区生活服务网站等发展O2O电子商务模式,实现线上和线下的互动经营。引导具备一定规模的传统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实体市场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网络营销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协同的电子商务营销体系。稳步推进集交易、结算、信息物流和融资服务于一体的大宗资源性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力争形成华南地区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
(三)促进供应链管理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传统经销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开展集采购、批发、仓储、配送、客户管理等于一体的供应链综合服务,提高供应链和商务协同水平,带动上下游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
(四)推进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依托区供销联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和“农超对接”平价商店连锁网络,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鼓励和发展B2C、O2O等形式的电子商务模式,拓展我区特色农产品、精品农产品的销路,促进区内传统农业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农户种养业的转型升级,构建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民增收。
(五)推动中小微企业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扶持中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网上商城,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融入龙头企业的电子商务购销体系。
(六)培育电子商务优秀品牌。加强电子商务品牌培育,创建培育电子商务原创品牌、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等。支持网商企业发展原创自主品牌,打造一批番禺本地的精品电子商务网络销售品牌。支持珠宝企业发展O2O、B2C电子商务模式,打造番禺珠宝电子商务优秀品牌。支持农产品企业自建网络销售渠道和物流配送体系,打造优秀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品牌。支持各产业领域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打造优质电子商务品牌。
三、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
(一)拓宽电子商务集聚化发展空间。结合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特点和趋势,合理规划和布局产业发展空间,通过改造、提升、新建等方式,聚合优势资源,设立若干电子商务聚集基地,积极申报和建设市级或以上级别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产业配套齐全、多功能、多业态、多层级的电子商务园区。将电子商务产业用地优先纳入创新型产业用地规划,保障电子商务产业用地。兴办电子商务虚拟园区,扩大园区服务外延,打造虚拟化产业集群。
(二)健全区域物流配送体系。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物流及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传统物流企业提升信息化、网络化水平,为电子商务提供专业化配送服务。加强社区网络配送设施建设,鼓励综合性经销企业延伸业务链条,开拓物流配送渠道。
(三)壮大电子商务人才队伍。鼓励区内院校开设或优化电子商务教学科目,以及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联合开展电子商务特色人才培训,培养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孵化基地建设,加强与区内外各高校的联系,设立信息员制度,鼓励企业与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学生实习或创业孵化项目,拓宽电子商务人才引进与培养渠道。支持电子商务企业设立优秀人才奖励基金,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前来番禺就业创业。
四、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我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产业研究、政策制定及落实等工作,形成政府、科研院校、中介机构及企业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资金扶持。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电子商务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及重点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对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各种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核心技术攻关、产业化、品牌培育、创建示范、普及应用、人才培养等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三)完善金融配套支持体系。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及社会民间资本投资我区电子商务领域,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金融担保机制,探索无形资产(知识产权等)和动产抵押、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押、质押品的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拓展电子服务领域,强化在线支付功能,推出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支付产品和服务,提供安全、高效的资金结算服务。
(四)完善电子商务园区认定机制。推动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积极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设极具竞争力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促进电子商务集聚化发展。以公平、公正、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健全电子商务园区的认定机制。
(五)强化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开辟电子商务企业服务“绿色通道”,提供工商、税务、审批、建设等专人专项服务。搭建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行业资源,服务产业发展。
(六)打造安全诚信的交易环境。完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适应电子商务交易要求的商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安全认证、纠纷处理、争议调解、法律咨询、消费者维权等制度建设,指导建立电子商务纠纷投诉与调解机构。通过星海通直销商城设立品牌企业准入门槛,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建立电子商务质量监管体系,制定网上产品质量监管法规标准,建设网上产品质量监管协作平台,形成网上产品质量监管线上、线下联动机制。
(七)优化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工商、统计、税务、经贸等部门的统筹协调。编制和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我区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状况。建立市场主体动态信息数据库,做好电子商务行业监测工作。
(八)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启动“电子商务大讲堂”计划,开展各层次培训活动,打造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公共服务平台,逐步提高政府、企业及民众对发展电子商务的认识。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加强电子商务的宣传推广、知识普及和对信息消费的引导,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继续推动十大优秀电商评选活动,积极宣传推广,鼓励企业开拓创新,逐步提升我区电子商务产业和企业影响力。
五、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实施期间,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