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12〕4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全力以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把重点建设项目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宜业宜居现代化新城区的重要抓手,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合理增长,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例会制度
把重点建设项目的策划决策、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例会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听取重点项目建设和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事关我区区域竞争、全局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有关政策、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
二、完善和落实领导协调机制
(一)完善区领导对口联系重点建设项目机制。由负责对口联系的区领导督促协调项目审批、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进度等落实情况,对需上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审批的重大事项,必要时由对口联系的区领导带队向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加快审批进度。
(二)落实区直有关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重点建设项目负责机制。由相关负责同志按分工牵头对重点建设项目负总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列入牵头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落实责任到相关处(科)室和个人,制定逐级抓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各级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履行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不了的,应及时向对口联系的区领导报告并说明理由。建立定期向对口联系的区领导报告本部门牵头负责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制度。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当年推进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于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正式下达1个月内报负责对口联系的区领导,同时抄送区发改局。
三、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保重点、保开工、保收尾”的总体要求,分类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积极协调,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总投资2亿元以上、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二)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期和投资控制,加快推进在建和收尾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一批在建的重点建设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发挥效益。
(三)加大协调督办力度,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促进一批前期的重点建设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形成新的投资量。
(四)区发改局要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工作,结合《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重大签约项目等情况,不断充实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库。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将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的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管理,将已开展前期工作,但尚未开工的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建设预备项目计划管理。
四、着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针对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征地和房屋征收、用地报批、审批时限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进度。
(一)召开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每月例会和重点建设项目专题对接会。针对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用地、审批、资金等问题,区重点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发改、财政、经贸、科信、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招商、政务等部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贯彻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重点项目建设专题例会的决策,草拟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例会汇报材料,研究讨论区重点建设项目库编制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推进措施,积极探索并联审批制度,缩短审批流程,做好与城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等的衔接,加快项目落地,强化政府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不定期召开行政审批、用地、资金问题专题对接会,为区各有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面对面的沟通平台,加快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度。
(二)加快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进度。区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项目开工时序优先保障用地需求。区国土部门要进一步指导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组织报批材料,提高报批材料质量,缩短报批时间;对需国家、省、市国土部门审批的事项,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快批复。各项目牵头负责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按规定及时报送用地报批材料。区发改部门要积极协调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将我区更多重点建设项目在国家、省、市的层面立项。
(三)强化重点建设项目指导服务和报批绿色通道管理。区发改、经贸、建设、环保、规划、国土等部门要根据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建设预备项目计划,提前介入区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主动给予指导服务;同时要严格按照区重点建设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管理若干规定的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重点建设项目各审批环节的工作效率。
五、加强督查督办
由区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办公室负责定期对牵头部门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以年度计划完成投资和重大节点计划为考核依据,做到每月有情况汇总、每季度有形势分析、每半年有检查督办、年终有考核总结,建立倒逼机制。区发改部门要根据经批准的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的具体节点实施计划,负责汇总每月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定期对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排查。区政府办负责将排查情况及区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并对推进不力的牵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下达工作责任督办通知书,同时向区主要领导报告。每年中由区领导牵头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底由区领导主持召开重点建设项目考核情况通报会。
六、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奖惩机制
年终围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推进、项目策划储备等重点工作,由区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办公室牵头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工作,区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在推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考评不达标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延误项目建设工作的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问责规定,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对其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