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番禺区政府文件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市政工程建设的通告(已失效)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5-05-11 09:22:57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番府〔2015〕50号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番禺区万博

商务区市政工程建设的通告

  番禺区万博商务区万博一路、万博二路、万博三路、万惠一路、万惠二路、汇智一路、汇智二路、汇智三路、汉溪大道和海顺路市政工程及公共绿地、万博商务区分布式能源站、万博商务区消防站和垃圾转运站、110KV番禺新城变电站和110KV万博变电站是我区重点市政工程,位于南村镇。现就上述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市政工程范围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有关文件确定。

  二、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市政工程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由南村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番禺区万博商务区市政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收与补偿工作。

  四、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禁止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抢种、抢建等行为。凡属抢种、抢建的,不纳入征收与补偿范围,并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