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规〔2022〕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番府〔2017〕8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该管理办法废止后,我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参照广州市相关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解读:《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番禺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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