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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征兵工作奖励措施若干意见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15 18:22: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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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府〔2023〕8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征兵工作奖励措施的若干意见》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征兵办反映。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番禺区征兵工作奖励措施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防部、省、市征兵办关于做好大学生征集工作的指示精神,激励大学生踊跃报名参军,提高兵员学历水平和总体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征兵工作奖励措施的若干意见明确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当年从我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以及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历以国家承认学历为准)。

  二、奖励措施

  (一)高校征兵工作经费。

  1.基本工作经费。根据高校担负任务情况安排,主要用于保障高校征兵工作站日常办公、组织大学生兵役登记、宣传发动、初检初考、走访调查、新兵欢送、跟踪回访以及外地大学生寒暑假时返校参加征兵体检、政审的差旅费。

  2. 奖励性经费。每入伍1名青年,奖励该高校1000元。

  (二)视力矫正补助。对本人参军意愿强烈、对照征兵体检 标准仅视力不合格,经视力矫正后,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大学毕业 生以及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学历以国家承认学历为准),按照每人最高8000元的标准给予视力矫正补助,视力矫正医疗费用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治疗费用补助。

  (三)开通落户绿色通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可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辖区,由应征青年本人向区征兵办提 出申请,参加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均合格后,由区征兵办面向企 业进行推荐,双方达成意向后签订三方合同,并由相关职能部门 签发广州市入户信息卡后,由区公安分局开启绿色通道办理落户手续,参加全区审批定兵工作。

  三、奖励实施程序和经费保障

  (一)高校征兵工作经费。高校征兵基本工作经费和奖励性经费由区征兵办根据高校担负征集任务情况拟制经费需求,纳入区武装部征兵经费年度预算,向区财政局申请后,由区武装部拨付至相应高校,高校要确保专款专用。

  (二)视力矫正补助。符合条件的应征青年填报声明书自愿实施视力矫正,经区征兵办审核通过后,应征青年自行实施视力矫正。批准入伍后30天内,大学毕业生士兵(或其委托人)凭声明书、身份证明、疾病诊断书、费用明细清单、医院正规发票、入伍通知书等资料向区征兵办申请视力矫正补助,所需经费纳入区武装部征兵经费年度预算。区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三)开通落户绿色通道。区征兵办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进行预先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对双合格并符合落户条件的应征青年,各镇(街)配合区公安分局开启绿色通道,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落户手续。

  四、附则

  (一)应征入伍大学生依据以上措施获得补助后,仍可继续享受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大学生入伍奖励资助政策。

  (二)各镇(街)所属村(居)的征兵工作经费标准,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

  (三)以上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解读:《关于番禺区征兵工作奖励措施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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