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番禺区政府文件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30 09:55:33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番府〔2024〕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缅怀革命先烈的光辉业绩,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植地庄抗日战斗烈士纪念碑列为我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实行保护管理,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解读:一图解读《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通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