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解读2013年番禺区中考政策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04-28 07:59:22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新政一:省一级最高15% 市一级最高10%

        2013年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占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比例降到15%,市、区(县级市)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0%。此外,2014年起,广州公办普通高中停招择校生。

 

    据广州市招考办负责人介绍,由于今年省一级示范性高中的择校计划从20%下降至15%,预计今年高中整体择校计划会比往年有所减少,择校难度也会随之增大。各校择校计划不尽相同:有的学校往年择校计划没有达到上限的,今年尽可能达到上限;有的学校往年择校生招生总是招不满的,今年可能会适当减少计划。林洽生提醒,考生如要报考择校,关键还是要看最后市招办公布的各校的招生计划。

 

    对于报考我区仲元中学、番禺中学、象贤中学、禺山高级中学等上述学校公办择校的考生而言,今年的择校生计划数比例下降之后,择校生的录取分数线很可能会进一步上浮。

 

    此外,择校比例下降对非广州户籍的考生影响相对会更大一些。建议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和家长客观地考虑和评估自身条件,谨慎填报择校志愿。

 

新政二:南沙区东涌、榄核、大岗三镇可报考我区高中

    近日,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今年广州市中考生的报考范围,其他各区(县级市)考生升学报考范围与去年相同,只有南沙番禺区划调整后两区考生报考范围有所重叠。据悉,根据《番禺区南沙区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协议书》约定,户籍(或学籍)在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原属番禺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以下简称三镇”)的初中毕业生,除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还可同时报考南沙区和我区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且均视为本区考生。同时,户籍(或学籍)在我区的初中毕业生,仍可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报考三镇所辖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南沙区东涌中学、南沙区东涌镇鱼窝头中学、南沙区大岗中学)

 

    对于考生报考范围的变化,广州市招考办负责人特别提醒考生要综合考虑、慎重选择。此外,据记者了解,今年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仍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二者选其一)。选择学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以下简称跨区生,须办理跨区申请手续),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广州市招考办负责人建议: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报考时,可以对比户籍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非示范性高中往年招生计划和录取情况,并结合自身平时学业成绩合理选择在哪一个区报考。

 

新政三:“海归子女 不再享加分

 

    据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今年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新增为政策性借读对象,因而相应取消了往年录取时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加10这一规定。

 

    对于今年取消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加10的规定,很多学校负责人均表示:取消加分肯定有它的合理性,也有助于招考工作进一步公平公正。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