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和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广州市番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可通过信函、电话进行监督。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中路126号,邮编:511400,电话:020-3999860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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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 |
办公室 |
2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局领导的照片、主要简历及分管工作。 |
办公室 |
3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
办公室 |
4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
办公室 |
5 |
部门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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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予以公开的其他有关文件。 |
各相关科室 |
6 |
行政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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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实施行政处罚的结果、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和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据等。 |
各相关科室 |
7 |
部门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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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本局重要工作动态、局领导活动要闻 |
各相关科室 |
8 |
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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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主办机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申请表格等信息。(链接到广东政务服务网。) |
各相关科室 |
9 |
财政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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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调整、决算、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 |
办公室 |
1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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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本局年度总结计划、人事任免等。 |
办公室会各相关科室 |
11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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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每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