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020-440113-84-01-067164
穗番发改投批〔2023〕101号
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调整何贤纪念医院旧建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取得《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何贤纪念医院旧建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番发改投批〔2020〕262号),由于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原则同意调整何贤纪念医院旧建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地址: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2号(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内)。
三、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计划对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部分建筑物进行拆除、新建及改造,拆除建筑面积约5985.83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9592.05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15223.08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原门诊楼、康复科3、医技楼1、医技楼2、值班室和门楼;新建医技楼、连廊和中庭;改造住院楼、住院副楼。另局部加固旧建筑,改造建筑外立面、室外设施,公用配套工程,医疗专项建设及配套设施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调整后的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045.05万元。资金来源:按照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番府十八届78次〔2023〕28号)解决。
五、取消原穗番发改投批〔2020〕262号批复。
六、招标方式。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
项目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何贤纪念医院旧建筑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