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404-440113-04-01-539212
穗番发改投批〔2024〕106号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南村镇人民政府关于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申请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番禺区南村镇红旗水库及库区安全,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地址:该项目位于番禺区南村镇梅山村内。
三、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南村镇红旗水库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拆除库尾水塘分水堤约50米,重建输水涵管约37米,新建两岸砼挡墙51.3米、排水沟约30.5米、量水堰1处,环库路面硬化约1050米,库尾水塘清疏及连通,修复大坝迎水坡挡墙、溢洪道进水段八字墙、清理近坝库岸侧乱石杂草等,设置测压管及渗压监测设施、位移沉降监测设施,完善监测设施及相关制度上墙等。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99.67万元。资金来源:按照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番府十八届 106次〔2024〕16号)解决。
五、本项目后续无需向我局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