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年01月18日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的委托, 于2017年4月20日就南大干线(东新高速-莲花大道)土地整治工程PPP项目(440113-201703-114542-0001)采用(公开招标) 进行采购。 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31日 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PPP项目编号 :440113-201703-114542-0001
二、PPP项目名称 :南大干线(东新高速-莲花大道)土地整治工程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广州市番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傅红卫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8楼
五、中标、成交标的名称:南大干线(东新高速-莲花大道)土地整治工程PPP项目
主要中标、成交条件:
(一) 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年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二) 服务要求:1.南大干线(东新高速-莲花大道)土地整治(征地拆迁、管线改迁),以及省妇幼医院至市新路段工程建设与运维管养(不含穗西电力隧道工程费用,但包含其建设管理工作)。
2. 社会资本要全部接纳原有已签订服务合同的服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北半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电力和弱电设计单位。
(三) 项目概算:90.95亿元
(四) 回报机制:社会资本方通过“政府付费”获得投资合理回报,政府方出资不计算收益,社会资本方出资的年投资收益率按3.02%计算。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唐春、洪小丹、陈静娥、曾宏琦、蔡新源、梁伟贤、宋阳;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陶川、曾鸣、王明月、郭建亮、陈立丰、彭文熙、吴昕、段达生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八、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0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139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梁群燕 联系电话:020-87651688
传真:020-876516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交通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胜路1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13966
传真:020-84613966 邮编:------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39300303
附件:项目合同文本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