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征收土地面积
0.3226
其中:耕地
0.2861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大石街
社(村)
大山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权属状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征
地
补
偿
费
用
标
准
地 类
面 积
征地补偿
费用标准
产值标准
倍数
耕地
288.6376
18.0421
16
其中:基本农田
0
其他农用地
0.0212
216.5052
12
建设用地
0.0001
180.4210
10
未利用地
0.0152
72.1684
4
青苗补偿费
24.19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50.0090
征 地 安 置 情况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65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56
安置途径
发放安置补助费
农业安置
社会保障安置
42
留地留物业安置
用地单位安置
征地款入股安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88.2944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8.2464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25.8140万元。
2.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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