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南番大道
申请用地总面积
7.7025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6.7391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9548
6.7477
(一)农用地
5.9638
0.0266
5.9372
其
中
耕地
3.7627
3.7361
其中:基本农田
0
林地
0.0010
园地
养殖水面
1.9667
其他农用地
0.2334
(二)建设用地
0.9634
0.3058
0.6576
(三)未利用地
0.7753
0.6224
0.1529
续一:
单
独
选
址
建
设
项
目
建设项目用地
预审 文件
预审机关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批复文号
粤国土资(预)函〔2010〕17号
预审意见: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项 目
批准文件
批准机关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文号
粤发改交通〔2010〕407号
建设规模
公路总长4.3公里,其中番禺段3.48公里。
工程设计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交〔2010〕494号
工程概算
4.2824亿元
功能分区名称
用地面积
路基工程用地
1.6691
桥梁工程
0.7531
交叉工程用地
5.2803
续二: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
门审查意见
市(地、州)
人民政府
审核意见
备 注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3.7637公顷(含可调整地类0.0010公顷)
3.7371公顷(含可调整地类0.0010公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符合规划
需调整规划
规划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符合
镇级
农用地转用计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该项目为南番大道工程项目,按规定申请使用国家预留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7391公顷、农转用指标5.9638公顷、耕地指标3.7637公顷(含可调整地类0.0010公顷)]。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105.3836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1798.5986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1906165831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3.7637
补充水田数量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56455.5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P44172320170008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
2018-12-27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
社(村)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状 况
土地权属清晰、地类和面积准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水 田
18.0421
10
6
水浇地
旱 地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三年平均产值18.0421万元/公顷,林地的土地补偿费为7倍,安置补助费为5倍
园 地
三年平均产值18.0421万元/公顷,养殖水面的土地补偿费为12倍,安置补助费为6倍
(不含养殖水面)
三年平均产值18.0421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的土地补偿费为7倍,安置补助费为5倍
建设用地
三年平均产值18.0421万元/公顷,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10倍
未利用地
三年平均产值18.0421万元/公顷,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4倍
它
名 称
青苗补偿费
161.9448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97.2440
征地总费用
2890.7918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28.4114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142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15
征地前人均耕地
0.0215-0.034
征地后人均耕地
0.0212-0.0329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本项目用地按征地面积15%比例为被征地村核定留用地指标1.0121公顷,有关留用地已完善用地手续,在广州市番禺区2010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1]729号)和广州市番禺区201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1]632号)范围内落实。
备
注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897.6428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8.7485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2631.6030万元。
待征地区片地价完成编制并公布后,涉及存在差价的另行补足。
四、征收土地方案(一)
被征用土地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3.2045
0.6573
145.5096
2607.2846
430.0392
123
98
0.034
0.0329
本项目用地按征地面积15%比例为被征地村核定留用地指标0.9094公顷,有关留用地已完善用地手续,在广州市番禺区2010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1]729号)范围内落实。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733.0953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9.0568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2364.5310万元。
四、征收土地方案(二)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0.5316
0.0003
16.4352
283.5072
414
19
17
0.0215
0.0212
本项目用地按征地面积15%比例为被征地村核定留用地指标0.1027公顷,有关留用地已完善用地手续,在广州市番禺区2010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1]729号)和广州市番禺区201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1]632号)范围内落实。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64.5475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6.0190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267.0720万元。
五、供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里、个
申请供地情况
功能分区
供地方式
供地面积
划拨
指标适用情况
数量
申请用地
原有用地
(改扩建项目)
指标控
制面积
指标对
应条件
1
4.3170
小于指标规定值
1.0263
5
14.7867
说明开展节地评价论证情况: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