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2019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4240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1.4238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0.7454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0.3938
园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2846
(二)建设用地
0.0002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地块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备 注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作 500 千伏广南变电站 扩建(500 千伏穗西对侧)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1.4238 公顷、农用地转用 1.4238 公顷 (耕地 0.7454 公顷),安排使用我市 2020 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20.8712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001475102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数量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1181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
社(村)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水 田
水浇地
450
225
旱 地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它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13.884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654.684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59.7500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16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补偿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南村镇坑头村留用地0.1424公顷,该留用地在广州市番禺区 2020 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1〕84号)内落实。
备
注
上述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偿费合计640.8000万元,加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补偿总额654.6840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