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穗府番征〔2020〕20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22 10:26:48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0.0509

180.4210

9.1834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养殖水面

2.7103

216.5052

586.7940

园地

0.1035

126.2947

13.0715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027

126.2947

12.9705

建设用地

0.0040

180.4210

0.7217

未利用地

0.2952

72.1684

21.3041

  (续下页)

  (续上页)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安置补助费

水田

0.0509

108.2526

5.5101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货币

养殖水面

2.7103

108.2526

293.3970

园地

0.1035

90.2105

9.3368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1027

90.2105

9.2646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961.5537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9.6239万元/亩。该补偿标准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的规定。

由于广东省未公布区片综合地价,因此本次暂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的规定26万元/亩,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1273.9740万元,最终以本次征地申请被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时省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为准,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足差额。


97.9980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1371.9720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水田

14.6547

180.4210

2644.0156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旱地

1.9800

180.4210

357.2336

水浇地

0.0094

180.4210

1.6960

养殖水面

0.1682

216.5052

36.4162

园地

3.1624

126.2947

399.3944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1.0384

126.2947

131.1444

建设用地

0.3902

180.4210

70.4003

未利用地

1.4764

72.1684

106.5494

  (续下页)

  (续上页)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安置补助费

水田

14.6547  

108.2526  

1586.4094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货币

旱地

1.9800  

108.2526  

214.3401  

水浇地   

0.0094  

108.2526  

1.0176  

养殖水面

0.1682  

108.2526  

18.2081  

园地

3.1624  

90.2105  

285.2817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1.0384  

90.2105  

93.6746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5945.7814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7.3248万元/亩。该补偿标准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的规定。

由于广东省未公布区片综合地价,因此本次暂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的规定26万元/亩,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8923.0830万元,最终以本次征地申请被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时省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为准,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足差额。


686.3910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9609.4740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土地补偿费

养殖水面

0.1448  

216.5052  

31.3500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货币

园地

2.7375  

126.2947  

345.7317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244  

126.2947  

15.7111  

未利用地

0.2432  

72.1684  

17.5514  

  (续下页)

  (续上页)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安置补助费

养殖水面

0.1448  

108.2526  

15.6750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被安置人

货币

园地

2.7375  

90.2105  

246.9512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244  

90.2105  

11.2222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684.1926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4.0352万元/亩。该补偿标准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的规定。

由于广东省未公布区片综合地价,因此本次暂按《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的规定26万元/亩,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1267.4610万元,最终以本次征地申请被有批准权人民政府批准征收时省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为准,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足差额。


97.4970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以上各项合计

1364.958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及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以及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