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3〕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3〕6号),同意将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和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1.324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及居住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村、东环街蔡边二村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征收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草河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和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蔡边二村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21.3245公顷,现状为农用地1.9824公顷(耕地1.5294公顷、园地0.0047公顷、其他农用地0.4483公顷),建设用地19.3421公顷。根据建设用地审批规则还原成原地类报批,经批复的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9.4503公顷(耕地17.2518公顷、园地0.1452公顷、其他农用地2.0533公顷),建设用地1.8554公顷、未利用地0.0188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3年1月19日。
(二)工作安排:按规定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规定办理产权注销等批后实施手续;按规定办理土地交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