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全监管局局长 周大福
(2015年4月3日)
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较大幅度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各类事故情况
今年1-3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4起、死亡15人、受伤52人、直接经济损失11.64万元。与2014年同期各类事故110起、死亡19人、受伤91人、直接经济损失66.66万元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0.9%、21.1%、42.9%和82.5%。
(一)道路交通事故:今年1-3月份,全区发生按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7宗,造成1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42万元。与去年同期交通事故78宗,造成17人死亡,8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1.95万元相比,事故宗数下降39.74%、死亡人数下降17.64%、受伤人数下降41.57%、经济损失下降61.64%。(统计数据)
(二)火灾事故:今年1-3月份,我区发生火灾事故7起,死亡1人(自焚死亡),受伤0人,经济损失3.22万元。同期各类事故32起、死亡2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44.71万元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78.13%、50%、100%、92.8%。
(三)工矿企业(含建筑):今年1-3月份和去年同期,全区均没有发生工矿企业(含建筑)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四)水上交通事故:今年1-3月份和去年同期,全区均没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二、主要特点分析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今年1-3月份,我区各类安全事故四项绝对指标均呈下降态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0.9%、21.1%、42.9%和82.5%,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各类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状况良好。我区各类安全事故均处于可控状态,事故指标控制比较好,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部分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是建设工程以及村民自建房仍然是我区工矿企业(含建筑)事故多发领域。暴露出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仍有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村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对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违规违章操作行为未认真落实整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流于形式。二是道路交通事故仍然是我区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从区域来看,南村镇、石壁街、石楼镇是事故多发镇街。从死亡事故发案路段看,市新线、番禺大道、市莲路是死亡事故多发路段,其中市新线、番禺大道、市莲路死亡2人,各占第一季度全区死亡人数的8%。从死亡事故发生时间看,死亡事故集中发生在非工作时段。其中0-1时、20-21时、22-23时各3宗死亡3人,各占第一季度全区死亡人数的21.4%。从死亡事故车辆类型分析,摩托车(含电动车)责任死亡事故高发。共发生摩托车责任的死亡事故11宗,死亡11人,占第一季度全区死亡人数的78.6%。其中:无牌摩托车责任死亡7人,占第一季度全区死亡人数50%;外地摩托车责任死亡3人,占第一季度全区死亡人数21.4%。三是我区火灾事故呈大幅下降趋势,从火灾发生场所看,居民区和“三小场所”火灾所占比重增多,电气火灾、儿童玩火仍然是事故重点防范区域,并且火灾风险日益呈现复杂化、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