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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201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情况分析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7-21 02:08: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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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区始终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等工作,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一、2017年上半年各类事故情况

2017年1-6月,我区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59起、死亡43人、受伤158人、直接经济损失89.02万元。与2016年同期各类安全事故169起、死亡36人、受伤192人、直接经济损失114.22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92%、死亡人数上升19.44%、受伤人数下降17.7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2.07%。(以上数据均不包含消防安全)

(一)道路交通:2017年上半年,全区发生交通事故157起、死亡43人、受伤158人、直接经济损失40.12万元。与2016年同期全区发生交通事故165起、死亡35人、受伤192人、直接经济损失34.22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4.85%、死亡人数上升22.86%、受伤人数下降17.7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7.23%。

(二)火灾事故:2017年上半年,全区发生火灾104起(实际救援数),死亡3人(刑事纵火),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54万元。鉴于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今年数据不与去年对比。

(三)工商贸企业(含建筑):2017年上半年与2016年同期均零生产安全事故。

(四)水上交通:2017年上半年,全区水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48.9万元。与2016年同期全区水域发生水上交通事故4起、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1倍、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8.87%。

二、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分析

(一)按区域分析:洛浦街、钟村街、市桥街、石楼镇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镇街,洛浦街发生11宗事故,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30.56%;钟村街发生5宗事故,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13.89%;市桥街、石楼镇发生4宗事故,各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11.11%。

(二)按事故路段分析:新光快速发生7宗事故,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19.44%;国康大道发生3宗事故,各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8.33%。

(三)按事故时间分析:道路交通事故集中发生在非工作时段,凌晨1-2点和4-5点各发生3宗事故,各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8.33%;晚上19-20点和20-21点各发生2宗事故,各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5.56%。

(四)按事故车辆类型分析:涉及重型货车事故高发,发生涉及重型货车14宗,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38.89%;涉及轻型货车6宗,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16.67%;涉及大型货车(公交客运)5宗,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13.89%。

三、消防安全事故专项分析

(一)按起火原因分析:因电气线路老化短路、电器设备故障引起的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20%;生产作业不慎引起的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2.4%;油锅起火、燃气炉具故障及使用不当等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7.2%;人为放火引起的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2.4%;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69%。

(二)按起火场所分析:据统计,一是住宅、宿舍等民用建筑类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28.6%;二是商业、厂房、农副业等生产经营行业类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23.8%;三是交通工具引起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9.5%;四是垃圾及废弃物类引起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28.6%;五是其他场所发生火灾占上半年火灾总数9.5%。

(三)火灾防控主要矛盾:一是“城中村”地区火灾隐患大。我区共有78条城中村,在城中村内大量集中村民自建的出租屋,多用于出租经营。除少数整栋出租作为纯住宅使用外,其本身的建筑消防安全性能非常低,往往只有一条疏散通道,同时,这类村民自建房很多都存在二合一、三合一的情况,火灾隐患大。在我区各镇街都多多少少存在这种情况,比较突出的地区有市桥街、大石街、洛浦街和南村镇。二是简易厂房、库房火灾事故发生率高。分析厂库房火灾的发生原因,大部分都是机器故障、电线短路等造成。而我区的厂、库房50%为简易建构,即为锌瓦顶棚结构,电线、电缆完全没有按照安全标准进行配置,消防设施严重缺乏。这类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很快会导致顶棚坍塌,造成覆盖式燃烧,燃烧时间长、覆盖面积大、救援难度大,同时极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从去年火灾情况来看,沙湾镇、大石街、南村镇的简易厂房、库房火灾发生率比较高。三是“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难度大。在日常检查中,我区发现整治过的场所中又重新出现了违规住人的情况。分析原因在于:首先三小场所经营者更换频繁,一旦处罚,经营者可能立即搬离转手为其他经营者;其次经营三小场所的基本为外来务工人员,其经济基础差,宁可牺牲安全也要节约租房成本,导致“三小”场所整治难度非常大。目前,全区各地区都存在这种情况。四是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低。我区属于城乡结合地区,在城中村和一些旧城区,聚集着许多小规模、刚起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聘用的员工基本上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且数量众多,流动性大。这些企业经营者只追逐利益,务工人员处于一心赚钱的状况。提高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是一个难题。

四、工商贸企业(含建筑)事故专项分析

虽然个别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在社会产生极坏影响。个别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为逃避执法检查,有意选址偏远,日常闭门生产或夜间生产,安全条件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同时,部分物业出租方出租物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只顾获取收益,缺乏有效管理,未充分履行法定的安全管理职责,没有对承租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未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未定期开展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隐患,导致隐患长期存在,引发安全事故。

五、水上交通事故专项分析

(一)船舶碰撞事故时有发生。上半年,辖区1起碰撞事故位于大沙水道至八塘尾水道之间,该水道通航环境较为复杂,是几个航道的交汇点,且该水域存在多个水工区,该范围存在水工船进行作业,航段复杂,极易发生碰撞事故和险情。

(二)防止商渔船碰撞工作任重道远。经过多次联合执法,辖区渔船碍航现象虽然有所改善,但辖区碍航捕捞现象仍较为普遍,分布在辖区多条水道,捕捞船艇存在占用主航道捕鱼、夜晚不能显示正规的灯光信号等行为,影响过航船舶航行安全,加上捕捞人员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一旦与过航船舶发生碰撞事故,极易出现船毁人亡。虽多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整治,但由于种种原因,效果不是很明显,防止商渔船碰撞工作任重道远。

(三)船舶靠离泊期间易发生触碰事故。辖区码头数量及码头类别较多,容易发生船舶靠离码头期间触碰码头事故,“1.4”马耳他籍船舶触碰浮筒事故给我们敲醒了警钟,引水在船期间不解除船长和船员职责仍需加大力度宣贯。

(四)汛期桥梁水域通航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汛期将至,辖区桥区水域安全隐患较大,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桥梁存在净空高度不足、桥涵标志不完善、防碰撞设施不齐全、桥梁水域存在临时装卸点以及超等级船舶违章航行等隐患,严重影响着桥梁水域的通航安全。

六、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分析

2017年上半年,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有所反弹,部分区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2017年上半年,我区各类安全事故四项绝对指标均呈一升三降,死亡人数上升19.44%,事故起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92%、17.71%、22.07%。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所上升;钟村街钟一村飞鹅工业区“4.10”火灾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各类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状况良好。我区各类安全事故均在可控可防范围内,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一是道路交通事故仍是我区事故多发、频发行业和领域,给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虽然全区“五类车”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整治工作仍需持续深入开展,特别是加油站禁止给“五类车”加油以来,“野鸡”加油车非法销售成品油形势依然严峻。二是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对法定安全监管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识不足,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主动、不积极,甚至推诿拖延,导致安全工作抓得不严不实。个别镇街专职安监员监管工作也存在日常监管不够深入细致,监管人员业务知识不熟,未能有效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治理工作。三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落实整改;部分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在作业过程中未能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或在安全操作一段时间后思想有所松懈,开始冒险操作,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四是汛期和高温季节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时段,暴雨、雷电、台风等自然灾害及高温作业安全防护工作不当等,都容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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