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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2018年1-3月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4-09 03:22: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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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59字”方略,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守住安全红线、兜住安全底线,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稳,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一、2018年1-3月各类事故情况

2018年1-3月,我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7起、死亡21人、受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21.46万元。与2016年同期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1起、死亡19人、受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16.33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上升8.45%、死亡人数上升10.53%、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1.42%。

(一)道路交通:2018年1-3月,全区共发生交通事故64宗、死亡20人、受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16.04万元。与2016年同期发生交通事故64宗、死亡19人、受伤71人、直接经济损失13.14万元相比,事故宗数、受伤人数均持平、死亡人数上升5.26%、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2.1%。

(二)火灾事故:2018年1-3月,全区共发生火灾1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42万元。与2016年同期发生火灾7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19万元相比,火灾起数上升71.43%、伤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69.76%。

(三)工商贸企业(含建筑):2018年1-3月与2017年同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水上交通:2018年1-3月,辖区水域发生1宗列入统计范围的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人、无人员受伤、无直接经济损失。与2016年同期未发生列入统计范围的水上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无直接经济损失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倍、死亡人数上升1倍、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持平。

二、道路交通事故专项分析

(一)从区域看:南村镇、大石街、沙头街、市桥街、东环街、石壁街是生产安全交通事故多发镇街,南村街发生3宗生产安全交通事故,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30%;大石街、沙头街各发生2宗生产安全交通事故,各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20%;市桥街、东环街、石壁街各发生1宗生产安全交通事故,各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10%。

(二)从事故的发案路段看:番禺大道发生2宗生产安全交通事故,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20%;石北工业路、禺山西路、石南二路、市新东线大道、兴南大道、沙头路、西环路、石浦大道各发生1宗生产安全交通事故,各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10%。

(三)从事故的发生时间看:生产安全交通事故集中发生在非工作时段。其中12-13时发生2宗事故,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20%;0-1时、2-3时、5-6时、7-8时、14-15时、17-18时、20-21时、23-24时各发生1宗事故,各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10%。

(四)从事故的车辆类型看:涉及轻型货车事故高发,发生涉及轻型货车5宗,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的50%;发生涉及重型货车3宗,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的30%;涉及大型客车、小型客车各1宗,各占全区生产安全交通事故的10%。

三、消防安全事故专项分析

(一)按起火原因分:油锅起火、燃气炉具故障及使用不当等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占33.3%;人为放火引起的火灾占33.3%;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灾占33.3%。

(二)按起火场所分:住宅、宿舍等民用建筑类火灾占据了火灾总起数66.7%;交通工具引起火灾占火灾总数33.3%。

(三)火灾防控主要矛盾:一是“城中村”地区火灾隐患大。我区共有78条城中村,在城中村内大量集中村民自建的出租屋,多用于出租经营。除少数整栋出租作为纯住宅使用外,其本身的建筑消防安全性能非常低,往往只有一条疏散通道,同时,这类村民自建房很多都存在二合一、三合一的情况,火灾隐患大。二是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低。我区属于城乡结合地区,在城中村和一些旧城区,聚集着许多小规模、刚起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聘用的员工基本上都是外来务工人员,且数量众多,流动性大。三是“三小”场所火灾隐患整治难度大。在日常检查中,我区发现整治过的场所中又重新出现了违规住人的情况。分析原因在于:一是三小场所经营者更换频繁,一旦处罚,经营者可能立即搬离转手为其他经营者;二是经营三小场所的基本为外来务工人员,其经济基础差,宁可牺牲安全也要节约租房成本,导致“三小”场所整治难度较大。

四、工商贸企业(含建筑)事故专项分析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

(二)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不全面,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未切实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未落实闭环管理。

(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单纯的法律法规教育未能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需要,未针对生产经营过程的风险因素开展教育,缺乏实际效果,员工防范风险的意识不足,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器材能力偏弱,违章作业仍时有发生。

(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存在疏漏,应急预案开展应急资源调查不实,风险辨识不足,针对性不强、应对措施匆促,应急物资及装备不足,未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弱,引致人员伤亡和损失扩大。

五、水上交通事故专项分析

(一)船舶碰撞事故时有发生

本季辖区发生1起碰撞事故,发生在市桥水道与沙湾水道交叉口,紧挨着八塘尾水域,该水域通航环境较为复杂,是几个航道的交汇点,且该水域存在多个水工区,该范围存在水工船进行作业,航段复杂,极易发生碰撞事故和险情。

(二)船舶靠离泊期间易发生触碰事故

我处辖区码头数量及码头类别较多,容易发生船舶靠离码头期间触碰码头事故,本季在辖区龙沙码头“瑞丰168”船与“贵港和顺7398”船发生擦碰事故给我们敲醒了警钟,还要多多提醒驾驶员靠离舶时谨慎驾驶。

(三)船舶搁浅事故多发

本季辖区出现2起船舶搁浅事故,占第一季度所有事故的33.3%,该类险情多发主要是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如驾驶员不熟悉和研究航道情况、不查阅航段资料或操作不当;驾驶员在航行中思想麻痹、警觉不高,凭老航线老经验,迷失船位,无预防措施,以致误入浅滩,造成搁浅。同时,也表明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对船员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足。

(四)船舶工伤事故时有发生

本季辖区发生2起船员工伤事故,占第一季度所有事故的33.3%,所占比例较高。造成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一些船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不强 ,存在“逞强、冒险、侥幸”心理等,在船上工作中不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不按照要求佩戴劳保用品(如救生衣、安全帽),不按规定在船上用电用煤气。同时,也表明船上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五)中小型船舶更容易发生事故

本季辖区发生事故险情中涉事船舶全部是3000总吨以下中小船舶,中小型船舶事故较多,一是与在辖区活动的船舶以中小型船舶为主有关;二是与部分中小型船舶公司安全管理水平不高、安全投入不足以及船员素质较低、船况较差、部分委托管理船舶“托而不管”等因素有关。

六、安全生产形势主要特点分析

2018年1-3月,全区各类安全事故指标有所反弹,部分区域和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一)各类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状况良好。我区各类安全事故均在可控可防范围内,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2018年1-3月,我区各类安全事故四项绝对指标“三升一持平”,事故起数上升8.45%、死亡人数上升10.53%、受伤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1.42%。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火灾事故起数均有所上升,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一是道路交通事故仍然是我区事故多发、频发行业和领域,给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五类车”整治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加油站禁止给“五类车”加油以来,“野鸡”加油车非法销售成品油形势依然严峻。二是高温天气容易引发火灾,火险等级较高,消防安全隐患增加。三是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对法定安全监管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认识不足,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主动、不积极,甚至推诿拖延,导致安全工作抓得不严不实。个别镇街专职安监员监管工作也存在日常监管不够深入细致,业务能力和素质不够,未能有效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治理工作。四是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落实整改;部分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在作业过程中未能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或在安全操作一段时间后思想有所松懈,开始冒险操作,不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五是重大节假日期间仍然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高发阶段,超时加班以及“五类车”违规上路、“野鸡车”非法加油等行为,极易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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