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广东省禁毒条例》,3月16日上午,我局组织危险化学品经营易制毒共31家企业,在安监局一楼会议室集中学习宣传,进一步使企业明晰责任全面落实。《条例》已于2015年12月3日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禁毒法规,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表现。在我省禁毒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必将引领我省禁毒工作全面发展,推动我省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更大更好成效。
下一阶段,我局将根据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穗安监〔2016〕3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东省禁毒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以下工作: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禁毒条例》;二、加强宣传,督促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工作;四、开展专项检查,对在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