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区安委办在区安全监管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第三季度油气管道保护工作会议。区发展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安全监管局、南村镇政府、化龙镇政府、石楼镇政府、石基镇政府、钟村街道办事处、大石街道办事处、石壁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煤气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2家油气长输管道企业、1家燃气管道企业分别汇报上半年管道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石基镇汇报海傍地铁站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进展情况;南村镇汇报将南村油气管道隐患整治进展情况。区安委办通报7.2贵州天然气输送管道泄漏爆燃事故、7.4吉林松原燃气管道爆炸事故、2.5浙江台州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传达并下发穗发改〔2017〕261号、穗发改〔2017〕389号、穗发改〔2017〕425号、穗发改〔2017〕428号、穗发改〔2017〕429号文件。
会议决定事项如下:一、广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煤气有限公司未按照会议要求做好半年汇报工作。2家企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指派专人汇总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计划,形成书面汇报于7月7日前分别报区城管局、区安委办;二、区城管局要求燃气管道企业抓紧完成现存的隐患整改工作;三、针对南村镇江南村油气管道上方堆土、石基镇海傍地铁站油气管道上方人流密集造成的隐患,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要制定工作计划,务必分别在今年8月底前、10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四、管道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管道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全覆盖的全员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特别是结合汛期等自然灾害频发天气),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提高日常巡检频次,充分预防打孔盗油事件发生,同时做好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监控,发现盲目施工、私搭乱建、占压等非法行为,立即予以制止;五、管道企业要加强门站(接收站、储配站、分输站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门站外围技术防盗措施,如:在围墙周边安装红外探头、电网、摄像头等监控设备,确保安全。